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着力点 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2013年03月18日 11:11
来源:淄博政府网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山东省人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重大意义
质量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综合实力,既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象征,也是国家和地区文明程度的体现。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国务院颁布实施《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后,我市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区、县)、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全面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工作,主要产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与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但我市质量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质量发展不平衡,质量竞争力还不够强,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假冒伪劣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制约质量创新和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
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是我市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标准、人才、技术、市场、资源等竞争日趋激烈,对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提升质量发展水平、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质量效益都提出了迫切要求。贯彻国务院《纲要》和省政府《意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是我市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市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
二、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质量强市为主线,以提升质量竞争力水平和质量总体水平为目标,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着力点,以解决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为突破口,突出抓好质量法治建设、质量责任体系建设、质量基础建设、质量信用建设和质量文化建设,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竞争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为先。把以人为本作为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把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质量发展的立足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企业主体、诚信守法。增强企业的质量法制观念和质量诚信意识,强化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加强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加快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3.创新驱动、以质取胜。加快技术进步,推动管理创新,提高劳动者素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依靠质量创造市场竞争优势,打造一批实力强、效益好、影响大的知名品牌,增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
4.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质量强市建设,推动质量发展。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强化,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打造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产业集群,基本建成食品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主导产业和核心企业的技术质量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1.产品质量: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4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制造业主要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1)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稳定良好。重点食品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大力推行GB/T22000或HACCP认证,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食品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3)制造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以先进技术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改造提升,加快产品和技术更新换代,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名牌产品的优势企业,品牌价值和效益明显提升。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产品质量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的质量损失率逐步下降,质量竞争力逐步提高,重大装备部分关键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等重点工业产品和重要消费类产品的技术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4)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大幅提升。主导或参与制订一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主要产品技术质量指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质量素质高、品牌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2.工程质量: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9%以上,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1)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建筑、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市政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提高,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竣工工程质量安全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坚决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是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率达到100%,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2)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住宅性能改善明显,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
3.服务质量: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到2015年,服务业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1)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金融服务、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建成一批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培育一批服务名牌。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2)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社区服务、家庭服务、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一批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培育一批服务名牌。基本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模式,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强,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
三、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提高质量保证能力
(一)严格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分管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倡导大中型企业率先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赋予其应有的权力和职责。建立企业履责、承诺等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制度。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履行质量担保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二)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六西格玛等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对比、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大力发展低碳、清洁、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在大中型企业推行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质量工程师聘任上岗制度,引导中小型企业学习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完善质量管理措施,加强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三)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增强创新意识,鼓励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切实改变“重制造轻研发、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创新”的状况。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推动创新成果的应用。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加大对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发,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四)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突出省(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等优秀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成为国际标准的主要参与者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主体。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鼓励制定企业联盟标准,引领产业技术创新、品牌创建和新产品开发,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
(五)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采用ISO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建立健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机制,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推动企业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合作方、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中央和省驻我市大企业、省(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率先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四、创新质量发展机制,加强宏观质量管理
(一)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加大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逐步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功能园区以及产业集中的乡镇建立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区、县)工作,积极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全省质量强市、县(市、区)示范区”活动。
(二)强化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加强质量监管,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资源浪费以及危害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行业和产品,严格许可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和重要敏感进出口商品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实施整顿;对不能保持准入条件、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其退出市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取缔。
(三)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完善市长质量奖等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通过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产品研发、质量攻关和开展品牌创建等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鼓励质量工作者争创“五一”劳动奖。
(四)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发挥品牌引领带动作用。制定并实施培育品牌发展的制度措施,开展知名品牌培育创建工作。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支持企业依托技术标准开拓海外市场,实施品牌经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办理商标国际注册,打造世界知名品牌;支持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支持企业争创山东名牌产品和山东省著名商标。
专栏1品牌建设重点措施01开展品牌培育创建工作
重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培育一批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业名牌产品。
在重点服务行业培育一批具有地域文化特色和现代服务理念、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服务品牌,引领提升全市服务质量水平,繁荣发展服务业。
围绕“三农”,培育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农产品品牌。
加强企业品牌建设,努力打造一批产品名牌化、市场国际化、组织集团化、经济规模化的品牌企业。02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
按照国家品牌建设标准体系和品牌价值评价制度要求,推动我市装备制造、纺织服装、轻工家电、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物流、旅游服务等企业积极参加品牌价值评价,提高我市品牌的国际化水平。03开展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
以产业聚集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区、旅游景区、优质产品基地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知名品牌建设示范区”活动,培育特色产业区域品牌,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五)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积极探索实施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完善产品侵权责任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确保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引导企业、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以及评估机构加强合作,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完善宏观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适时发布产品质量统计调查结果。组织做好市、区(县)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定期评估分析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出口商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指数以及质量损失率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评价体系,将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五、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一)加快质量法治建设。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立法步伐,完善质量监督、质量奖励、质量信用及消费品安全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等级和重要程度,将涉及质量安全的产品纳入我市重点监管目录,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加强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和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督检查,完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质量安全联系点制度,建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收集与反馈平台。
(三)强化食品、药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食品、药品生产市场准入、进货检查验收、安全评估、卫生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环节监管,把好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进出口和销售服务等关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大对高风险食品、药品的监督抽查力度,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力度,健全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和质量安全检测保障体系。加大执法力度,防止违禁投入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积极争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质量安全可追溯、监控评估预警、质量安全诚信等多元化市场保障体系。
(四)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制度,实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发布预警。完善产品伤害监测系统,搭建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网络,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舆情监控系统及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有害生物防御体系、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和国境卫生检疫风险监控体系,保障进出口农产品、食品和工业品质量安全。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提升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水平和防范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专栏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01强化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加强对上级有关风险监测检验结果的调查、核实和处理,强化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积极开展市级食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提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水平和防范处置能力。02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
搭建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网络和舆情监控系统,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加强高危行业、重点产品及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提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效能。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及时发出产品伤害预警。03健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疫情疫病风险监控
完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疫情疫病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做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标准法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疫情信息、检疫截获信息等公共技术和信息服务,增强口岸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能力。
(五)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快以质量信用记录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以物品编码系统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开展企业质量信用建设,实现银行、商务、税务、工商、质监、检验检疫、工业、农业、保险、统计等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监管及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的惩戒力度。鼓励发展质量信用服务机构,促进质量信用产品的推广使用,培育质量信用服务市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六)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的质量执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对重大质量安全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落实举报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打牢质量发展根基
(一)推进质量创新能力建设。将质量创新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企业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作用。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汽车及现代装备制造业等创新发展,集中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技术创新和核心竞争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发挥优势企业、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素集聚的优势,健全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力度,为质量创新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以促进区域经济科学发展为主题,建立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质量创新保障体系。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提升,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发展新优势。
(二)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食品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农业标准体系。抓好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科技信息、商务服务、交通运输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房地产业、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标准制定和实施,完善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体系。积极推动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大力开展联盟标准的制订和推广工作,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产业集群,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专栏3标准化工作重点01现代农业
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建立完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农业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和实施支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生产的技术标准。02战略性新兴产业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研发与标准研制同步进行,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制定的示范试点工作。积极推动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制定成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03先进制造业
加快先进制造业在产品研发、设计、制造、检测、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引导我市特色优势先进制造业研发和实施先进标准。推动产品质量提升,重点工业产品和重要消费品的技术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04现代服务业
加大服务标准实施力度,提升服务业竞争力,重要服务行业和关键服务领域实现标准全覆盖。05节能减排领域
建立和完善我市资源、能源与环境标准体系,重点实施推动资源节约的先进技术标准、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交通工具燃料耗量限值标准、废旧产品回收利用与再生资源标准,积极推进资源节约。06食品安全领域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07社会管理领域
组织实施教育、卫生、人口、人力资源服务、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管理等社会事业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完善标准化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08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在农业、服务业、循环经济、高新技术等领域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试点项目。
(三)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围绕全市现代产业体系的构建和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计量新需求,建立科学合理、先进适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量值传递和测量溯源体系,培育和规范计量检定校准市场,大力加强法制计量工作,积极推进以诚信计量建设为重点的民生计量工作,提高计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规范商业、服务业计量行为。围绕全市区域经济发展和重点建设项目,大力加强工业计量基础工作,强化能源计量监督管理,积极拓展工程计量,综合运用计量许可和监督等措施,保障全市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确保计量数据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专栏4计量工作重点01计量能力建设
加快大力值计量、高压计量、大口径流量计量、大型医疗设备计量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计量检测能力建设;开展能源计量、民生计量以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三大计量重点实验室建设。02诚信计量建设
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在集贸市场、医院、眼镜制配场所、加油站、餐饮业、商店(超市)等重点服务领域组织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健全完善经营单位计量管理档案,加强动态监督管理。03能源计量监督
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建设,健全重点企业能源计量档案;组织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和能效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四)完善认证监管体系。建立法律规范、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大认证推广力度,鼓励更多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开展自愿性认证活动,积极推进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推动制造业特别是新能源产业有序开展产品质量和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落实节能认证鼓励政策,加强对低碳产品、碳足迹、碳标识、节能量等认证工作的研究和跟进。加强对认证机构、认证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认证有效性,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档次提升。
专栏5认证工作重点
01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积极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状况分析和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加大对获证企业及产品的监督检查,促进认证产品质量水平全面提高。
02推动节能认证
落实节能认证有关政策,推动节能、节水、节电、节油、环保装备和综合利用装备产品认证和各类用能企业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推动节能认证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发挥节能认证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积极促进作用。
03提升自愿性认证有效性
进一步深化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努力提高认证有效性;不断加强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监管。04加快实施服务业认证
在交通运输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体育产业等领域加大认证工作力度。
(五)加快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建设。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需求,加强技术机构的统一规划,推进技术机构资源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公共检测平台建设,重点提升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汽车及现代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食品和重点工业产品领域的质量评估、风险监测、科研攻关、标准制定能力。推动组建检验检测技术联盟,实现区域性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综合运用财税、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支持检验检测技术保障能力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推进资源整合,实行差异化发展。加强对技术机构的分类指导和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
专栏6提升检验检测能力01检测机构建设
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型式评价实验室,形成专业比较齐全、布局合理的地方和区域中心实验室格局。02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加强技术机构统一规划,加强产业聚集区公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检测的便利化服务能力。加强科技合作,推动资源整合,促进区域性检验检测资源共享。03检验检疫能力建设
增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实施能力,加强出入境疫病疫情监控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能力建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建设一批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04重点专项
开展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和风险监测能力专项建设、重点产业产品和工程质量检测体系专项建设。
七、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提高质量总体水平
(一)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质量管理相关专业,加强质量知识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培养质量专业人才。建立和规范各类质量教育培训机构,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管理培训,加强对技术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术培训。进一步完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和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工作,加强经国家考试认定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质量工程师)队伍建设,在关键质量管理岗位实行质量工程师聘任制度。培养一批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计量师。通过质量知识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措施,提升全民质量素养。
(二)实施可靠性提升工程。围绕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保障质量安全,对汽车、机床、电力设备、工程机械、家用电器、元器件、关键原材料和基础零部件等重点产品和化工、电力、公路、铁路等重点工程项目及涉及质量安全的重点特种设备,实施可靠性提升工程。加大质量提升和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的投入,对质量可靠性项目进行资助,集中力量攻克制约可靠性水平提高的重大共性关键质量技术问题。加大重大装备可靠性设计、实验、验证技术研究,健全技术标准,改造技术装备,推进精益制造,完善检验检测。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提升可靠性水平,促进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装备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
(三)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流通、旅游住宿、医疗卫生、邮政通讯、人力资源服务、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根据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实行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鼓励建立和规范第三方顾客满意度测评机构,加强服务质量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推进服务业满意度评价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品牌建设,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
(四)实施质量对比提升“十百千”工程。在我市农业、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行业,确定一批重点对比提升的项目,比照国际、国内先进企业水平,分行业分层次广泛开展重点企业和产品的过程质量和管理绩效对比。以山东名牌企业为重点,设立质量对比标杆企业。以省(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为重点,设立省、市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作为质量对比提升的培训交流基地、人才育成基地、管理示范基地和催化辐射基地。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企业和质量对比标杆企业,要加强供应链质量管理,提升中小企业供应商质量管理水平。制定质量对比提升工作制度,建立科学评价方法,完善质量对比分析数据库,明确发展目标,制定质量改进和赶超措施,促进全市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到2015年,设立10家省、市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设立100家质量标杆企业,1000家企业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
(五)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围绕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模式,在钢铁、煤炭、电力、化工、建材、机械、印染、食品、造纸、制革等行业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建立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能源计量监测体系,加快制(修)订和实施与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有关的标准,严格执行清洁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认真落实低碳产品标识、能效标识、再生产品标识与低碳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制度,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建立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严格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生产许可管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建立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生产过程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资源消耗大幅度降低。
(六)实施产业集群质量提升工程。围绕推进区域带动战略和促进区县域经济发展,以培育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为引导,提升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产业集群质量水平。结合产业集群的产品、行业特点,加大人才、技术、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先进的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和质量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支持产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制定高水平的联盟标准,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集群协调发展。积极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活动,积极培育特色产业区域品牌,提升区域质量竞争力和区县域经济实力。
八、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一)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把质量文化建设作为文化强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打造“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为核心的质量文化。深入开展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宣传普及质量知识、质量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质量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努力将质量文化的精神内涵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树立我市企业、产品、品牌的良好形象。
(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大力普及质量法律知识和安全消费常识,倡导科学理性、品质优先、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引导各类媒体客观发布质量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把优质安全作为扩大市场需求的积极要素,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促进社会资源向优质产品、优秀品牌和优势企业聚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打击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平等竞争、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三)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充分发挥12365、12315等服务平台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积极推进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拓展群众参与质量监督的渠道,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
(四)发挥社会中介服务作用。加快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计量校准、合格评定等质量服务中介组织市场化进程,促进质量服务机构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中介机构为质量发展提供各类市场要素和优质服务。加强对质量服务市场的监管和指导,建立中介服务机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服务行为。
(五)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依托现代网络资源,加快质量信息化建设。运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依托物品编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等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加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建立质量信息的监测、共享、发布体系,提升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的效能。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六)加强质量交流合作。积极参加或组织国内、国际质量活动,交流质量管理和技术成果。加强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发展对外贸易。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开展国际质量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和高端人才。
九、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行业规划,加强政策引导,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建设质量强市,制定本区县、本行业促进质量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将贯彻落实省政府《意见》,推动质量强市(区、县)建设及政府质量奖励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确保质量发展各项目标得以实现。在政府采购等领域,对质量优良的品牌和产品,实行优先采购等支持政策,抵制行业恶性竞争。
(三)强化检查考核。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工作责任制,严格检查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要严肃责任追究。市政府将适时检查考核本意见的贯彻实施情况。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落实质量发展的远期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人群,有效解决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质量问题。要联系本地区、本部门质量安全中的实际问题,认真落实各年度的质量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强化质量基础,保障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发展。
淄博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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