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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来源:中国烟台政府门户网站

201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

201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的实施,在新的起点上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发展,为全面推进法治烟台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以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宪法宣传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市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3.大力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努力增强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4.根据全国、全省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内容、拓展途径、创新方式,健全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5.结合各行业各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积极组织“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走进机关、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单位,开展“法律六进”百场讲座活动。

6.努力发现和培养全市“法律六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其经验做法,年内适时召开“法律六进”工作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三、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促进和带动全社会各类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7.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全力推进,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

8.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力度。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试考核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9.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核、经费“六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中小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

四、加大法治创建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法治烟台建设

10.探索开展“法德共进”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制定“法德共进”活动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法律与道德两种行为规范的作用,采取开办“法德讲堂”、建立“法德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创作和传唱法德教育歌、组织法德教育宣讲等形式,形成“重法厚德,法德并举”的社会新风尚。

11.组织起草《关于深化法治城市创建,加强法治烟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法治烟台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深入推进。

12.深化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认真总结各地创建活动经验,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创建活动规范运行。注重宣传推广各地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深入推进法治烟台建设。

13.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4.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总结推广经验,扩大创建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五、认真做好迎接中期督查工作,推进“六五”普法和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及决议全面落实

15.按照上级要求的检查内容、督查标准及办法,认真准备,广泛发动,全力做好迎接全省、全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查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市普法办将从上半年开始对各地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16.认真做好中期督查工作总结。各县市区于7月底以前对本地“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市普法办。市普法办在各地总结和抽查的基础上,对“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推荐表彰。

六、创新载体和形式,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7.制定出台《烟台市法治文化建设纲要》。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烟台市法治文化建设纲要》,明确我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8.切实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法治栏目建设,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群众。

19.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的作用,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栏、宣传园地建设,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20.加强重要法制宣传节点和主题活动的组织筹划。切实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运用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认真搞好“法律进万家,建设平安和谐社区家庭”、“讲法治、讲秩序、讲诚信、讲公德”等主题策划和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21.建立一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在各地推荐基础上,在全市建立一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推荐全省、全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的辐射引领作用。

七、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22.充分发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作用。召开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23.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作用。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引导他们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4.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蓬勃生机与活力。健全完善制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利用烟台普法网等平台,及时传播信息,加强学习交流和指导。

25.加强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要求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研究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如何更好地服务“五个建设”,如何更好地促进法治烟台建设,如何更好地创新发展,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力求多出成果,为普法依法治理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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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欣]

标签:法治 治理 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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