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菏泽最低工资标准提至1080元


来源:中国·菏泽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山东省公布了2013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菏泽最低工资比标准提升至1080元,比去年增加了1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1元,比去年增加1元。新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山东省公布了2013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菏泽最低工资比标准提升至1080元,比去年增加了1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1元,比去年增加1元。新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据悉,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380元、1220元、1080元,平均增幅12%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12.5元、11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初晓芳]

标签:最低工资 1080元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