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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涉农市场主体增长迅速 在册家庭农场1188户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济南6月18日电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近年来,山东省涉农市场主体增长迅速,据统计,截至5月底,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378.5万户,其中家庭农场1188户,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20

人民网济南6月18日电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近年来,山东省涉农市场主体增长迅速,据统计,截至5月底,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378.5万户,其中家庭农场1188户,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207户,农村经济(社区)股份合作社200户。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关系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和农业规模化经营。2013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对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山东省委、省政府谋定而动,拓宽登记门槛,简化登记条件,相继出台了《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和《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登记管理意见》。

山东省工商局副巡视员王建介绍,5月16日,《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出台后,短短半个月时间,新登记近600户,全省现有家庭农场的组织形式来看,以个体工商户形式登记的有1116户,以个人独资企业、公司企业组织形式登记的分别有66户、5户,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登记的有1户;从土地经营规模来看,2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419个,50—200亩的家庭农场402个,50亩以下的家庭农场367个。

家庭农场是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涉及广大农民利益,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规定了可以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选择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等不同组织形式登记注册。据了解,截至今年5月底,山东省以个体工商户形式成立的家庭农场有1116户,占到了总数的94%。

在谈到这个问题时,王建介绍,之所以绝大多数家庭农场选择以个体工商户形式进行登记,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家庭农场以家庭或家庭成员为主要投资、经营者,并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与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特点具有一致性;另一方面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程序相对简便,家庭农场的申请者可以就近到所在地的工商所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营业执照。随着《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的出台,今后家庭农场数量将快速增加,组织形式的结构也将发生一定的变化,选择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等组织形式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也将逐步增多。

据统计,近年来山东省涉农市场主体增长迅速,2012年底第一产业市场主体年末实有12.7万户,注册资本(金)1710.5亿元,同比增长20.6%和42.2%,增幅居各产业之首。(张岩)

相关专题: 山东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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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萌]

标签:家庭农场 主体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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