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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发展方式粗放


来源:凤凰网山东

城镇化发展方式粗放 城镇用地集约度不高,一些城市形成“摊大饼”式空间扩张。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不强,“重地上轻地下”问题比较普遍,大城市交通拥堵比较严重,防洪抗灾能力弱。多数城市建设特色不鲜

城镇化发展方式粗放

一是城镇用地集约度不高,一些城市形成“摊大饼”式空间扩张。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不强,“重地上轻地下”问题比较普遍,大城市交通拥堵比较严重,防洪抗灾能力弱。多数城市建设特色不鲜明,文化品位不够高。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服务设施数量少、标准低。小城镇建设还存在着马路城镇、广场城镇现象;村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低,撤并的乡镇驻地土地未有效利用,空心村现象普遍存在。在严格保护耕地、集约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如何满足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城镇建设对土地的需求,防止城市产业和人口过度密集,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乃至转变城镇化粗放发展方式到集约化发展方式,走以提高城镇化质量内涵为主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地面临解决的重大课题。

二是城镇人口快速集聚,给原本脆弱的城镇环境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一些城镇的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和公共绿地建设,远远不适应城镇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求,城镇污染控制力总体上还比较弱,对新出现的一些环境问题,缺乏足够的应对措施。2007年小清河流域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1%,属于重度污染,海河流域(德州、聊城)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零,大环境污染十分严重。根据2008年全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全省142个水功能区中,水质达到I类标准的水功能区只有1个,水质为劣V类的水功能区有50个,比重达到35.2%;评价河长5967.8公里,达标河长2280.3公里,仅占38.2%;评价湖区面积1551平方公里,达标面积272平方公里,仅占17.5%。全省还有60个县(市)没有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特别是中西部县城没有规范的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厂,大量城镇垃圾简易填埋,"垃圾围城,垃圾围村"现象比较突出。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改造任务繁重,有1/4的城市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部分城市管网建设标准低、渗漏现象突出。城镇园林绿化分布不平衡,老城区绿化欠账多,单位庭院绿化薄弱等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汽车尾气、噪声污染日益加大了大中城市环境污染治理难度,小城镇、旧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生态差,大大影响了城镇人居环境,不利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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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吉纯]

标签:城镇 发展方式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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