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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保险公司索赔时,您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人保财险供稿

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保险单; (二)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保险单;

(二)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如果您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您知道哪些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吗?

根据交强险条款,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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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保险公司 材料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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