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全面检查“三公”经费
2013年07月15日 20:53
来源:鲁网 作者:李世武
昨日,记者获悉,济南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这标志着济南市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根据《实施意见》,济南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自上而下分2批进行,2014年7月基本完成。
原标题:济南:“三公”经费将接受全面检查
鲁网7月13日讯 昨日,记者获悉,济南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这标志着济南市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
会议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四风”问题,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贯穿始终。
根据《实施意见》,济南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自上而下分2批进行,2014年7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活动时间不少于3个月。第一批从今年7月中旬启动,到年底前基本结束,包括济南市级领导机关及其直属单位; 第二批从明年1月开始,到7月基本结束,包括县(市)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每个批次、每个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个环节,“不虚”“不空”“不偏”,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实践活动将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检查和专项治理。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清理节庆、展会、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清退违规占用的住房、办公用房和配备的车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行为。《实施意见》还要求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和外宾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制度,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山东商报记者 李世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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