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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失足 临终捐出身体“还债”


来源:浙江在线

7年前,他签下一份协议,自愿捐献眼角膜。昨天,他又在永康红十字会签下《人体器官捐赠志愿书》,再捐出心脏、肾脏等健康器官。

原标题:7年前决定捐眼角膜 曾经的毒贩、抢劫犯再次捐器官

浙江在线05月30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陈久忍文/摄)7年前,他签下一份协议,自愿捐献眼角膜。7年后,他被查出胃癌晚期,时日无多。他找出泛黄的《自愿捐献角膜登记卡》,践行承诺。

昨天,他又在永康红十字会签下《人体器官捐赠志愿书》,再捐出心脏、肾脏等健康器官。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位45岁的男人年轻时曾吸毒、贩毒,还因抢劫被判刑。他说,现在是自己来还债了。

刘先生经常这样安静地望着窗外

陌生男子来电:

七年前他签了捐角膜协议,是时候了

“心舞”真名胡芳,是兰溪供电局的一名职工,金华著名的角膜劝捐志愿者,也是金华市人大代表。

5月27日下午4点多,“心舞”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那头是一个男士低沉的声音。对方自称姓刘,说自己病入膏肓,想捐器官。

电话挂掉后,“心舞”查阅档案才确认,2007年下半年,这位l刘先生曾找她签过自愿捐献眼角膜协议书。她将协议书寄过去,对方填好寄回来。两人并没见过面。

那时,“心舞”刚成为一名角膜劝捐志愿者,正在网络连载后来让她声名大噪的“角膜劝捐日记”。这位刘先生,是最早一批签订协议、自愿捐献角膜的志愿者。这么多年下来,“心舞”很清楚,有些签订协议的志愿者,后来却因为家属不同意等原因,不再捐献,“签这个协议,只是说明对方有意向,并无强制要求”。

所以,得知时隔七年刘先生还记得自己的承诺,“心舞”非常感动。

由于工作在身,她联系了永康红十字会,让双方进一步对接。

去年查出胃癌晚期

他明白时日无多,该践行承诺了

昨天上午,记者陪同刘先生来到永康红十字会。

他戴墨镜,穿短袖T恤牛仔裤,简单整洁。他健谈、大方,和印象中的外来务工者不大一样。

刘先生老家贵州,今年45岁。2007年起,他一直在金华、永康开车送货。

去年10月,他开始出现呕吐症状,当时以为是胃溃疡,没有在意。今年3月,症状加重,他去医院做了病理切片,确诊胃癌晚期。

4月初,他去北京武警三医院。医生告诉他,癌细胞已经扩散。他明白,时日无多。

前两天整理物品时,他翻出了7年前的《自愿捐献角膜登记卡》。他决定践行承诺。

时隔七年,联系上“心舞”让他费了一番周折。

他上网搜出“心舞”工作的单位,再打114查出单位号码。第一个号码打错了,打第二个号码时找到了她。

昨天,他又签下一份器官捐献书

同意捐出肾脏、心脏、胰腺、小肠

2007年,刘先生决定捐角膜时,没意识到这么快就要兑现承诺。

那时,他刚服完刑。

身在狱中时,母亲患尿毒症,全靠邻居、医院工作人员照顾。

对此,他一直心怀感激。所以,出狱一个多月,看到报纸上有捐献的消息,他就拨通了“心舞”的电话,“当时,我想是等我百年后,再捐出眼角膜的”。

人生无常,今年3月一纸确诊书,让他一眼望到了生命的尽头。

4月,在北京治疗期间,他看到医院周边房子墙上很多小广告:“眼角膜5万,肾脏20万……”拨通了其中一个的电话,对方说,他们会先养着他,等有需要时再切除器官。

“拿身体做交易,让我心里很不舒服。”刘先生宁愿捐献这些器官。

所以,昨天下午,当永康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问他愿不愿意捐献其他器官时,他毫不犹疑地签了字。

在这份《人体器官捐赠志愿书》中,刘先生表示同意捐出肾脏、心脏、胰腺、小肠等器官。

红十字会初步确认,刘先生的这些器官应该还是健康的。

刘先生说,到这一步,他看开了,“心里很平静,没有什么波澜”。

他曾吸毒贩毒,还曾因抢劫入狱

刘先生说,得知自己胃癌晚期后,他一直想不通,自己不喝酒,坚持洗冷水澡,身体一直很好啊。思来想去,他觉得,是以前做了太多浑蛋事,现在要还债了。

刘说自己不是个好人。

出生40多天,他就被送到养父母家里,成为家里的独生子。他的养父母都是国企职工,生活条件不错。

然而,在他10岁时,养父去世。刘先生说,没有父亲管,他渐渐走上了歪路。

1985年,他顶替养父的岗位,成为一名国企职工。由于家里条件好,缺少管束,他沾染上了吸毒的恶习,甚至帮人贩毒。

在20世纪的最后几年,他的生活一塌糊涂。

国企改制,他被买断工龄下岗。因为吸毒,他离了婚。为了供毒,他卖了房。

戒毒瘾容易,戒心瘾难。为了不再复吸,2004年,他决定离开老家来到金华。

“刚下火车站时,兜里只有四五百元。”20多天后,钱花光了,他去抢劫,判了4年。

从2004年2月到2007年6月,他都在金华第五监狱度过。

期间,因为狱中表现好,他获得了8个月的减刑。

因为女儿,他开始改过自新

刘先生的改变,从2007年开始。这时,他已是接近四十不惑的年纪。

“可能年纪大了,开始为女儿考虑了。”刘先生说,从女儿角度想,谁都不希望有一个像他那样的爸爸。

女儿7岁时,刘先生和妻子离婚。之后,女儿由和刘先生和他姐姐一起照顾,“平时,我姐姐负责她的学费,我负责生活费。”

2008年,女儿考上了大学,开支增大。刘先生不想让姐姐负担那么重,开始攒钱。

由于在金华朋友多,经常吃喝玩乐剩不下钱,2009年他来到永康打工。开车送货,每月工资1400多元。每个月,他会拿出约1000元,寄给女儿当生活费。

前年,女儿大学毕业。去年,女儿成家又生了个孩子。刘先生松了口气——总算把女儿养大成人。

今年查出癌症后,他一直没把病情告诉女儿。他说,不想再给女儿抹黑,也不想影响女儿的生活。他决定悄悄离开。

他已近乎无牵无挂

唯一放不下的是女友

刘先生说,他已近乎无牵无挂。

他的养父母、姐姐都已去世。1987年,他找到亲生父母,现在他们也去世了。女儿已成家,有了孩子,不需要他照顾了。

去年,刘先生开始了自己的生活。他在永康找了一个女朋友,对方还有一个女儿,3个人开始过自己的小日子。

女朋友知道他的病情,但不知道他到底有多痛苦,也不知道他捐赠器官的事。

10天前,刘先生病情加重,“两天只能吃一碗粥。有时,咽口水、呼吸都会痛。”

疼痛也从胃部扩散,蔓延到整个胸部。几天前的一个凌晨,因为剧痛,刘先生跑到桥边,一度想投河自尽。

但为了不让女友担心,他强装笑脸,“痛的时候就去卫生间,或者借口出去逛一下。”

现在,他倍加珍惜剩下的日子。

刘先生6点起床,送小孩去上学,晚上12点才睡。他说,最不放心的就是女友。没有他,光是每天小孩的接送,就很不方便。

(应当事人要求,刘先生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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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太岭]

标签:捐器官 抢劫犯 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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