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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齐长城刻不容缓


来源:凤凰网山东综合整理

2001年6月,齐长城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于重要的文物遗迹,“保”仍是重中之重。《文物保护法》明确提出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十六字方针,即“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2001年6月,齐长城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于重要的文物遗迹,“保”仍是重中之重。《文物保护法》明确提出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十六字方针,即“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因此齐长城的保护利用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齐长城

文物保护的根本目的就是“古为今用”,作为修建于春秋战国时期,绵延起伏于泰沂山脉上的这道巨形人工屏障,其人文自然价值之高可想而知。怎样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接近他,认识它,感受祖国悠久的历史文明、灿烂的文化,以增强民族的自信心与自豪感。开发山东旅游资源,要做好“一山一水一圣人一长城”的文章。将齐长城同泰山、孔府等并列为山东省的四大旅游资源。的确,齐长城作为旅游资源的开发潜力是巨大的,但如何开发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肃而科学的问题。作为历史文化遗产,开发不好就是一种破坏,不根据实际情况与客观规律盲目开发,即使有一点眼前的效益,但对齐长城将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齐长城

因此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在开发条件较为成熟的段落进行适度的开发利用,而开发利用的前提必须是要更有利于齐长城的保护。比如位于临朐县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沂山风景区内,沂山东麓穆陵关西侧的长城就可适度开发为旅游景点。此段长城墙体高大宏伟,植被覆盖良好,它西连沂山东峰泰薄顶,东连著名关隘穆陵关。附近有东镇庙、百丈崖、玉皇顶等著名风景名胜。国道益新公路自穆陵关关顶通过,大的交通便利,只要修一至两条能上齐长城的盘山公路,即可实现观览齐长城、穆陵关的目的。

凡名胜景观,可观赏性是最重要的。齐长城中的不少段落虽有高大的墙体,但某些局部墙体残损破坏较重,直接影响观赏。对此可请文物保护专家研究,能修复的修复,本着文物维修保护修旧如旧的原则,在不改变原貌的前提下适当维修。如果专家认为不能修复的,切不可勉强去修,如果硬要修,很可能达不到修旧如旧的效果,整体上就不可能像原来那么协调,做不好甚至就是一种破坏,一种犯罪。

保护齐长城刻不容缓,做好齐长城的开发利用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开发利用和保护必须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在确保对保护有利的情况下方可开发,通过良好的开发,以增加景点收入,将部分收入再投入到保护工作中去,使之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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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露露]

标签:保护齐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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