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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上访妈妈唐慧:我没有保护好我的孩子


来源:京华时报

2012年8月10日,被释放的唐慧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当日,备受关注的永州“上访妈妈”唐慧被释放。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因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唐慧不服

2012年8月10日,被释放的唐慧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当日,备受关注的永州“上访妈妈”唐慧被释放。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因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唐慧不服劳动教养决定,于8月7日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了书面复议申请。新华社记者龙弘涛摄

2013年4月12日,唐慧状告湖南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在永州中院开庭。法院经过一上午的审理,于当天下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唐慧要求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的请求。图为走出法庭的唐慧蹲地痛哭。

人物介绍:唐慧,40岁,湖南永州人。2006年,唐慧年仅11岁的女儿乐乐遭到多人强奸、轮奸,并被弄到一家休闲中心,被强迫卖淫。3个月时间内,这个小女孩被迫接客100多次,其间还多次遭受毒打。唐慧救出女儿后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结果却不了了之,直到两个月后引起湖南省公安厅关注才立案。之后唐慧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认为还有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追究,且无人作出赔偿,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她多次上访。2012年8月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一年半,判决引起舆论哗然。同年8月10日湖南劳教委解除对唐慧的劳教决定。2013年4月12日,永州市中院驳回唐慧要求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的请求。4月30日,唐慧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上诉。面对镜头,她说,“我知道,现在是‘以人为本’,可杀可不杀的都不杀,我也可以理解,但是……但是我是受害人母亲啊。”

唐慧的人生转折点在2006年。此前,她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与丈夫一起在家做小生意,有个漂亮的女儿乐乐(化名)。

2006年10月1日晚9点,唐慧与丈夫张辉(化名)收摊回家,发现女儿未归,寻找一夜,未果。第二天,乐乐自己回家,“昨晚我在同学家做作业晚了就睡了。”

唐慧细心地看到了女儿手臂上的伤痕和她呆滞的表情,带女儿去医院检查,但是“当时没检查出什么毛病,也就没多想”。

噩梦由此开始。

10月3日,乐乐再次失踪,并留下一张字条:“妈妈,我不可以再读书了,有人叫我出去做事赚钱,我不去不行。您放心,过不了多久我会回来的……”

唐慧与丈夫心急如焚,寻找未果,后向当地警方求助。公安机关以“失踪案”立案侦查。12月20日,一个神秘男子打来电话:“你女儿就在零陵区柳情缘休闲中心,快去看看吧!”

吊诡的是,在确认自己女儿确实在柳情缘休闲中心后,她急忙向负责此案的刑侦队警员杨军祥求助,杨开车到柳情缘休闲屋门外后,接了一个电话就扬长而去。最后,还是唐慧拨打110才救出女儿。

年仅11岁的孩子遭到强奸、轮奸并在3个月内被迫卖淫一百多次,这样的遭遇被压在纸面上,可能只是短短的一行字,但却是唐慧和乐乐一生无法释怀的痛苦。

事情已经过去6年,从劳教所释放的唐慧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已经显得非常平静克制,然而在谈到女儿的悲惨遭遇时,她的声音还是哽咽了。

“她甚至还不知道卖淫是什么……他们还打她,一直打她。”她抬起头努力呼吸了一下,克制哭腔,“他们4个人轮奸她时,一个人强奸她,一个人把生殖器放她嘴里,她不肯,就对她拳脚相加……”

女儿遭受的非人遭遇,让唐慧“心里好像有十几把刀在里面”。那晚过后,她放弃了与丈夫的小生意买卖,“我的有生之年,一定要为孩子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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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萌]

标签:永州 妈妈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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