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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女孩”刁娜获聘龙口边检站“边检形象大使”


来源:人民网

为进一步推动边检职业文化建设,提升边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近日,山东公安边防总队龙口边检站举行“边检形象大使”聘任仪式,聘请全国道德模范、“最美女孩”刁娜担任“边检形象大使”。

图为龙口边检站站长任晓宁为“最美女孩”刁娜颁发聘书

原标题:“最美女孩”刁娜获聘山东龙口边检站“边检形象大使”

人民网烟台3月12日电 为进一步推动边检职业文化建设,提升边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近日,山东公安边防总队龙口边检站举行“边检形象大使”聘任仪式,聘请全国道德模范、“最美女孩”刁娜担任“边检形象大使”。

近年来,龙口边检站主动作为,积极优化服务环境,着力培树先进典型,广泛开辟宣传渠道,先后有多个集体被被部局、省厅及驻地党委政府表彰为“共建文明口岸示范窗口”、“纪律作风先进所队”,多名官兵被表彰为“提高边检服务水平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优质服务模范”等称号,在驻地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成为“美丽龙口、实力龙口”的一张“亮丽名片”。为进一步夯实边检公共关系建设基础,扩大边检服务品牌影响力,该站积极协调,先后多次与全国道德模范、“最美女孩”刁娜沟通交流,她为边检官兵“坚守国门敢担当、履职尽责促发展”的积极作为和“吃苦不叫苦、承重不怕重”的奉献精神所感动,欣然同意出任该站“边检形象大使”。在聘任仪式上,刁娜表示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积极宣传该站服务龙口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进事迹,积极宣传边检官兵默默驻守在口岸一线、忠诚履职守国门的精神,让驻地乃至全省、全国人民更多地了解龙口边检“国门卫士”的风采。

刁娜,驻地某旅游公司游客中心副经理。2011年10月因救助受伤女孩,不慎被过往汽车撞断腿,被誉为龙口“最美女孩”,先后被共青团烟台、龙口市委,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烟台市三八红旗手”、“龙口市三八红旗手”、“龙口市优秀共青团员”和“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2011年,中央电视台《法治的力量2011——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授予刁娜“2011年度法治人物”称号,2013年,她又被评为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徐学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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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尤丽娜]

标签:龙口 美女孩 形象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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