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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银行上官永清:对待民间信贷宜疏不宜堵


来源:人民政协网

游走于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民间借贷资金,是中国经济发展转型中一个不可回避的资金力量。 (记者 武珍)“我国应通过法律手段促进民间融资走上阳光化、契约化、规范化轨道,并明确监管职责,强化对民间融资动态监管。

原标题:上官永清:对待民间信贷宜疏不宜堵

新闻背景

游走于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民间借贷资金,是中国经济发展转型中一个不可回避的资金力量。民间融资作为一种资金补充形式,在满足中小企业和农村多样化资金需求、促进居民消费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

本报讯(记者武珍)“我国应通过法律手段促进民间融资走上阳光化、契约化、规范化轨道,并明确监管职责,强化对民间融资动态监管。”全国政协委员上官永清近日表示。

“民间借贷不同于银行资金,且在监督和管理的方式、方法上有显著不同。有关部门对民间借贷应定期采集民间借贷活动的有关数据,及时掌握其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利率水平、交易对象等变动情况,为有关部门制定宏观政策提供数据支持。”上官永清说。

她建议,其一,国家要从法律方向明确界定融资与非法融资的界限,赋予民间融资合法地位。“因法律法规制度缺失和监管缺失,会直接导致民间借贷乱象丛生。一些不法分子采取非法集资、放高利贷等违法行为谋取高额暴利,扰乱正常金融秩序,严重侵害一些正当合法企业和商户的合法利益。”上官永清坦言。其二,政府与金融部门应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为民间融资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担保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如:鼓励担保机构与工商联等组成担保体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等。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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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逯延津]

标签:民间借贷 民间融资 上官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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