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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明行动”要以人为本利民惠民


来源:菏泽市环保局

近日,菏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晓明深入到鄄城县部分乡镇,调研“乡村文明行动”开展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于晓明指出,“乡村文明行动”是省委、省政府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

近日,菏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晓明深入到鄄城县部分乡镇,调研“乡村文明行动”开展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于晓明指出,“乡村文明行动”是省委、省政府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推动乡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在这项工作中,鄄城县领导重视、思路明确、措施有力、组织到位、整体效果明显,人民群众普遍比较满意,尤其是在老年房建设、文化长廊创建、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有思路、有创新、有办法、有亮点,值得学习推广。于晓明强调,下步工作中,要认真总结经验,搞好规划设计,坚持以点带面,积极稳妥推进,不断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文化素质。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城中村、镇驻地村、经济强村为重点,积极实行旧村整体改造,规划建设功能完备的新型社区;对经济相对薄弱村,应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重点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村容村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村民是乡村文明行动的主体力量,群众的参与度决定着工作的成效,要坚持以人为本、利民惠民,广泛动员,精心部署,调动广大农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坚持常抓不懈,建立健全推进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促进工作交流,营造良好氛围,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相关专题: 菏泽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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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乡村 利民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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