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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开发区57名环保社会监督员上岗


来源:菏泽市环保局

菏泽市开发区环保分局近日印发了《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聘请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环保社会监督员的通知》,明确了环保社会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自此,开发区首批聘请的57名环保社会监督员正式上岗。 多年来,

菏泽市开发区环保分局近日印发了《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聘请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环保社会监督员的通知》,明确了环保社会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自此,开发区首批聘请的57名环保社会监督员正式上岗。

多年来,菏泽市开发区环保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目标,突出河流水质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两个重点,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区整体环境质量呈明显好转趋势。

聘请环保社会监督员,旨在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切实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全区步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开发区首批聘请的57名环保社会监督员,分别来自人大、政协、教育、司法、社区、新闻媒体、老干部等不同界别,他们社会联系广泛,能够充分反映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对促进全区环保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开发区环保分局要求,各位环保社会监督员要充分利用联系群众广泛的有利条件,及时反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企业依法履行环保职责,检举企业不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的行为;监督机关作风建设情况,促进机关协调、高效、快速运转,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强有力的社会监督,把全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鞭策企业守法排污、达标排放,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促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相关专题: 菏泽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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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社会监督员 开发区 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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