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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与多地工会签订《劳务服务意向书》


来源:菏泽工会网

输出地工会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和政策法规培训,引导组织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将农民工输入地点、人员数量、用工单位等基本情况提供输入地工会。输入地工会定期将用工信息发送输出地工会,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和维权基本常识培训。

外出农民工就业维权有规可循,市总工会与多地工会签订《劳务协作维权服务意向书》。

为了加强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完善农民工转移就业维权协作机制,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月21日,在2014年全省“工会就业援助月”招聘会活动中,我市总工会与参加招聘会活动的各地总工会签订了《劳务协作维权服务意向书》。  据了解,意向书包括合作双方共同建立有关农民工四项协作机制。建立农民工就业协作机制。两地工会帮扶服务中心加强沟通联系,交流就业信息,积极开展劳务合作。输出地工会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和政策法规培训,引导组织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将农民工输入地点、人员数量、用工单位等基本情况提供输入地工会。输入地工会定期将用工信息发送输出地工会,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和维权基本常识培训。  建立农民工维权协作机制。输入地工会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农民工提供跟踪服务,指导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等政策法规,为农民工就业创造良好环境。跨地区加强农民工维权协调联络,协作处理劳资纠纷;  建立农民工帮扶协作机制。输入地工会负责将在本地区就业的困难农民工纳入工会帮扶救助和服务范围,对就业地农民工患重大疾病、子女上学困难、突发意外灾难等实际问题,按照本地区困难职工救助标准及时给予帮扶救助。输出地工会负责向输入地工会提供或核实困难农民工的真实信息资料。  建立农民工入会协作机制。输入地工会负责将在本地区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输出地工会对成建制输出农民工,负责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并将农民工的有关信息及时提供给输入地工会,输入地工会收到输出地工会信息后及时核实并接转会员关系。两地工会共同做好农民工会籍转移接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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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协作机制 劳务合作 劳务协作维权服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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