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辛爱玲:让暴力远离校园


来源:凤凰山东综合整理

“校园暴力不仅破坏教学秩序,干扰他人学习生活,轻则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重则危害生命安全,导致学生和家长对学校产生不信任感,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危害极大。”1月15日,政协委员辛爱玲

“校园暴力不仅破坏教学秩序,干扰他人学习生活,轻则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重则危害生命安全,导致学生和家长对学校产生不信任感,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危害极大。”1月15日,政协委员辛爱玲向大会提交《建议加强学校法制教育,预防校园暴力,切实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提案,受到各方关注。

辛爱玲说,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屡屡曝光,发生频率之高,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我们民族的未来。青少年主体基本都在学校,因此,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对于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养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意识,预防校园暴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辛爱玲认为,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主要有:1、学校和家庭普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学校领导不重视法制教育,家长也只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2、法制教育流于形式,甚至没有专门的法制教育课,导致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匮乏,没有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3、惩罚措施不到位,法律法规没能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4、法制教育资源匮乏,缺少专业老师和社会力量支持,没有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方互补共建的法制教育网络;5、价值观错位、个人主义至上,互不忍让,没有担当。其中,法制教育缺失是造成校园暴力最主要的原因。

针对当下校园暴力频发所折射出来的种种问题,辛爱玲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健全校园法制教育,加大校园法制建设力度,预防校园暴力,切实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第一,教育部门应提高法制意识,充分认识校园法制教育对教师和学生的重要性,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教师和学生把校园暴力问题上升到法制层面上来,要有专门的老师教授,并保证法制教育课不被其他课侵占。

第二,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受过专业法学教育,具有一定法律素养和实践经验的法律师资队伍。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招聘或者培养自己的法律专业老师,开设专门的法制教育课程;教育部门可以跟当地的司法部门联系,安排法律专业人士对学校派出老师统一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以提高现有教师的法律素养和法律知识水平;学校可聘请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法制教育课程的校外辅导员,定期为师生教授法制教育课程。

第三、改善无教材,无固定课时,无专业老师教授,基本以偶尔听听法制讲座的团队活动为法制教育方式的现状,难以起到教育效果,甚至引起学生逆反。 教育部门可联系当地司法部门安排法律专业人士根据相关法律编制教材,开设固定课时,由法律专业老师教授,以案说法,生动形象、深入浅出地教授,让学生容易接受,可以起到良好的学习效果。同时,校园法制教育应加强与德育、科学教育的结合,可将人情、伦理与相关的其他学科知识融入到典型案例中,让青少年从情、理、法多个角度明辨是非,理解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法律事件,提高青少年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第四,落实惩戒措施。对于教育局、学校等对校园暴力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形成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奖惩兑现的工作机制;对于校园暴力事件实施者要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让施暴者明白了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再以保护学生为理由,淡化处理。

第五,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支持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把学校法制教育课延伸到家庭及社会,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方互补共建的法制教育网络,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同时,学校和教师应教导学生“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微小处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切实防范校园暴力发生。(齐鲁网 淄博新闻网)

[责任编辑:藏亚楠]

标签:校园 暴力 辛爱玲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