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俩孩子玩闹致一人受伤 “小饭桌”存安全隐患
2015年01月25日 09:4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原标题:淄博俩孩子玩闹致一人受伤“小饭桌”存安全隐患 在张店区一家小饭桌内,两名小学生在午休期间玩闹,不料,小学生小烨(化名)被另一名小学生小佟(化名)用砖块砸伤手指。事发后,小佟的家长赔偿了小烨的家
原标题:淄博俩孩子玩闹致一人受伤“小饭桌”存安全隐患
在张店区一家小饭桌内,两名小学生在午休期间玩闹,不料,小学生小烨(化名)被另一名小学生小佟(化名)用砖块砸伤手指。事发后,小佟的家长赔偿了小烨的家长15000元钱,但小烨的家长认为小饭桌未尽到监护责任也应担责,并将这家小饭桌告上法庭。2014年12月9日,张店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小烨家长的诉讼请求。
记者走访了城区内的多家小饭桌发现,虽然近年来关于小饭桌的问题屡屡被媒体曝出,相关部门也针对小饭桌出台了多项措施,但小饭桌仍然存在一些隐患。
事件
午休时间俩孩子打闹出意外
去年年初,小学生小烨跟小佟在一家小饭桌就餐。孩子们吃完午饭后,到各自的寝室休息。小烨和小佟住在同一个寝室,贪玩的他们回到寝室后便拿出砖块来互相投掷。两个孩子玩得正在兴头上,不料,小佟扔的砖块砸在了小烨的左手食指上,顿时血流不止。
经过治疗,小烨左手食指缺失了一部分。事后,小佟的家长向小烨家长支付了包括治疗费、出车费等费用在内的共计15000元钱。
小烨的家长认为,孩子是在小饭桌经营场所内出的事,小饭桌的负责人邱某某未尽到监护责任,也应予以赔偿。2014年10月20日,小烨的家长将邱某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共计5445.30元。
张店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官认为,小烨在小饭桌内被第三人伤害,应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既便是因为店主未尽到管理职责而使小烨受到伤害,店主也只是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据查明的事实,侵权人已赔偿原告15000元,超过本案中的诉讼请求,另因原告未起诉侵权人,致使无法确定是否有经济损失应由店主承担补充责任,故店主不用承担经济赔偿。
调查
小饭桌安全隐患让人担忧
1月23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城区内的多家小饭桌。在张店区绿杉园小区附近,集中了多家小饭桌。中午放学时段,小饭桌的工作人员将孩子们从学校门口接到小饭桌,路上一般由2名工作人员看护,有的小饭桌会给孩子们戴上统一颜色的帽子、排着队过马路。而有的小饭桌,只是把孩子们集合起来,统一走到小饭桌。
记者发现,小饭桌大都坐落在学校门口周边,不少小饭桌门前是马路,中午吃完饭的空当和下午放学后,很多孩子会在小饭桌的门前活动一会儿,很多小饭桌经营者专门买了一些铁网或锥筒加以保护,以防发生意外。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开设小饭桌的人员大都是孩子家长,或是社会上的下岗、退休人员,他们大都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在看管孩子方面也只是凭着经验。“我去年考察过小饭桌,我觉得在饮食和人身安全方面都难以让人放心。”一名家长表示。
近年来,关于小饭桌的安全隐患,本报曾多次报道过。比如,多数小饭桌不会和家长就孩子安全等问题签署协议,出了问题双方易产生纠纷。根据记者梳理,小饭桌面临的安全问题主要有5方面:一是孩子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这时过马路必须由小饭桌的工作人员来照顾;二是孩子吃饭时,热汤热水端上来,一个不留神也会引发安全问题;三是孩子逗留在小饭桌的时间段里,如果工作人员没有留意到,会发生各种意外;四是下午接送孩子的安全问题;五是食品安全问题,小饭桌的任何食物必须严格挑选、严格制作,严格消毒。此外,我们还报道过小饭桌开在居民楼,导致扰民问题等。
规定
究竟谁该为孩子安全负责
根据规定,小饭桌食品安全问题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辖区内小饭桌的开办、监督检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要求,学生小饭桌要实行登记制度;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学生小饭桌登记档案,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学生小饭桌的开办条件、从业要求、登记事项,由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学生小饭桌监督检查,建立学生小饭桌监督检查档案。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查处,督促整改。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整改不到位、发生食物中毒或达不到开办条件的,应取消其登记资格,并及时向周边学校公告。
建议
签订安全协议很有必要
此前,张店区政协委员韩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部门尽快组织成立“小饭桌行业协会”,对行业实行准入制,对小饭桌的经营面积、设备和卫生条件等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切实提高饭菜质量,对小饭桌及其经营者实行量化管理。
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律师殷志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殷志强表示,学生小饭桌发生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其经营者和管理者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对此承担责任。如果家长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证明双方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可以避免双方产生争议时否认相关事实。对于广大家长而言,选择合规经营的小饭桌,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保存好交费单据,既能保证孩子的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更能在意外发生后有效维权。
记者徐鹏通讯员王平申健关祥
■ 相关链接
8岁男童在小饭桌午休期间出车祸
2012年11月,本报曾报道过,2012年11月1日下午,在张店区一居民楼前,一位正在低头系鞋带的8岁男孩被一辆倒车的轿车碾过,最终男孩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该男生是绿杉园小区附近小学的一名二年级学生,事发时正在学校南边的一家小饭桌午休。
在小饭桌吃饭男童被坐断腿
2014年3月,据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拉呱》报道,济宁汶上县一家小饭桌几个孩子闹着玩,一个小胖子突然坐在了一名8岁男童的腿上,结果这名男童的腿就骨折了,家人因为赔偿问题和小饭桌起了纠纷。
4女童遭小饭桌厨师猥亵
据大众网2014年11月报道,4名8岁女童被一家小饭桌一名57岁的厨师长期多次猥亵。4名受害女童的家长认为这家小饭桌应负连带责任,对其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新闻:
网罗天下
频道推荐
智能推荐
图片新闻
视频
-
滕醉汉医院耍酒疯 对医生大打出手
播放数:1133929
-
西汉海昏侯墓出土大量竹简木牍 填史料空缺
播放数:4135875
-
电话诈骗44万 运营商被判赔偿
播放数:2845975
-
被击落战机残骸画面首度公布
播放数:535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