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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警惕非法集资案件集中爆发


来源:鲁网淄博频道

近年来国家融资政策持续收紧,各路企业纷纷到民间融资渠道寻求闲散资金,导致民间借贷异常活跃,这也给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了市场。非法集资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即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超范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营融资业务的公司,其特点表现为:

原标题:淄博警方:警惕年终非法集资案件集中爆发

鲁网12月18日淄博讯(记者齐征通讯员上官云云)近年来国家融资政策持续收紧,各路企业纷纷到民间融资渠道寻求闲散资金,导致民间借贷异常活跃,这也给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了市场。时至年终,涉嫌非法集资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负责人携款跑路事件进入高发期,需引起广大群众高度关注,防止爆发集中携款跑路事件。

非法集资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即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超范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营融资业务的公司,其特点表现为:

打着“担保”旗号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此类公司名称中均带有“担保”字样但未持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利用虚假身份证件和虚假材料骗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租用办公场所,然后编造虚假的投资事实,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以“后吸”资金支付“前吸”到期本息,拆东墙补西墙,但一般这些公司都留有“后手”,一旦资金断链,便卷走巨额集资款,或跑路、或“人间蒸发”。合法经营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多为经营工程履约、诉讼保全类等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而非法担保公司为牟取高额暴利,超越经营范围,通过虚构高利润的投资项目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融资的担保公司资金流保持高度独立

此类非法融资的担保公司总部为实现对资金管理绝对掌控,公司总部给各分公司配发pos机,要求投资客户一律刷卡且资金全部流向pos机绑定的账户中,当地分公司基本无法接触客户投资款项。公司总部使用的pos机均是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发行的,犯罪分子利用第三方机构管理不严,不认真核实登记信息、手续简便、扣点低等优势,快速转移资金、隐藏痕迹。

据了解,此类公司采取相同手段,在全国多个省市开设分公司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淄博警方提示: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非法集资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其背后往往有难以预知的经营风险,可能让投资人遭受较大的损失。广大投资人不要一味贪图非理性的高利息,要加强法制教育和风险管理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守法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慎重对待非法集资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高利息融资,要分析融资人的经营实力,选择合法渠道到银行或者正规、合法、守信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诱惑,增强风险抵抗力和化解能力。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以免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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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非法集资 非法融资 担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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