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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477人被录用为公务员 10月15日起报到


来源:齐鲁网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2014年10月15日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原标题:淄博477人被录用为公务员10月15日起报到

淄博齐鲁网10月13日讯(淄博台张铭)淄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10月13日联合发文,根据《2014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郑鹏飞等477人经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手续。市直部门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2014年10月15日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严格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管理。

试用期满合格的,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办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新录用人员,须按规定接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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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试用期 选调生 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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