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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政府党组班子重点整改事项公示


来源:淄博新闻网

推行“三公”经费公开,严肃查处超预算、超标准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方面的经费开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积极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热点信息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一律依法依规进行公开,保证公开效果。

原标题:淄博市政府党组班子重点整改事项

淄博新闻网讯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政府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坚持即知即改、边查边改,共梳理汇总重点整改事项28项,并逐一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分解落实到市政府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为推动“四风”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市政府党组班子确定的重点整改事项进行公示。

1、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严格落实会议、文件总量控制及审批制度,进一步压缩政府系统会议和文件数量;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合并召开;凡涉及重要事项、确需市政府发文的,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切实解决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  

2、切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严格落实《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强化问题导向,通过汇集群众和企业反映集中的问题确定调研课题,不搞不解决实际问题的调研。完善市政府领导联系点制度,以“一村一居一镇一区县”为重点,科学制定调研计划,改进调研方式,切实解决下基层调研蜻蜓点水、重形式轻实效问题。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采取电视暗访、视频内参等形式,揭示常规渠道难以反映的死角问题,定期提报市长办公会研究解决,提高政府决策的能见度。  

3、严肃整治机关服务效能不高、群众办事难问题。加大对服务部门,特别是窗口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拖着不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坚决纠正纪律涣散、随意脱岗,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等现象。巩固完善“双500强”企业评议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人民群众评议民生服务部门“两个评议”机制,倒逼各级各部门提高效能、改进服务

4、深入整治执法监管部门作风粗暴、滥用职权问题。主要整治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  

5、深入整治回应和办理群众诉求不及时问题。整合现有制度化民意诉求和征集渠道,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群众意见诉求归集、汇总平台,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经常性集中研究群众意见建议方面的议题,实现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推广临淄区的经验,健全市、区县联网的民生热线服务中心,区县抓办理,市级抓监管,健全反应迅速、办理及时、督查有力、反馈有效的群众诉求办理工作机制。  

6、治理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审批管理,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严肃查处各种变相公款吃喝和超标准接待行为。  

7、坚决纠正招商活动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活动方面的管理规定,创新招商方式,完善招商促进机制。加大对招商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活动事前有预算、支出有标准、收支有凭据、审批有手续、事后有监督。  

8、清理和规范节庆、论坛、展会。在全市开展节庆、论坛、展会摸底普查和规范工作,对以市政府名义或上级机关与市政府名义共同举办的活动,认真审核研究拟保留项目;对市级以下拟保留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进行审核,并及时通过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探索推进陶博会、齐文化旅游节等会展、论坛活动市场化。  

9、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市级机关和各区县同步开展、分级推进的原则,重点对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开支,用水、用电、用车、耗材、粮食等方面的浪费,以及废旧物品回收利用等开展专项整治。  

10、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11、整治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全面清理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各级机关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或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对腾退出的办公用房进行合理统筹配置使用。  

12、严控因公出国(境)。进一步规范市级领导外事工作,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工作,规范出国培训团组审核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13、对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阳光低保”,坚决纠正错保漏保以及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等问题。严肃查处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操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现象。坚决纠正特困户群体救助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危房改造、城镇家庭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等问题。   

14、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强化政策支持,尊重群众意愿,保证工程质量,在搭建投融资平台、夯实区县责任、确保群众利益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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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大户治理 惠农政策 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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