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安集中整治散装物料违法运输行为
2014年09月26日 09:00
来源:淄博新闻网 作者:白继农 罗苓秋
为制止散装物料运输过程中的超载、遗洒、飘散等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降低扬尘污染,9月25日晚,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散装物料违法运输集中统一行动。 下一步,公安部门还将采取设点布控、专项稽查等措施,建立严查严处散装物料运输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原标题:淄博市公安机关集中整治散装物料违法运输行为
淄博新闻网讯 为制止散装物料运输过程中的超载、遗洒、飘散等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降低扬尘污染,9月25日晚,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散装物料违法运输集中统一行动。
副市长刘东军到一线检查指导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对散装物料违法运输的路面管控、非法运输整治和源头治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生态淄博”建设,为国庆长假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生态环境。
当晚,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丁冠勇亲自指挥,七个区县公安机关交警、治安、刑侦、巡警、特警等多警联动,全警全力,共查处违法行为415起,其中超载245起,遗撒、飘散载运物96起,改装40起,其他违法行为34起,暂扣违法运输货车391辆。
为确保专项行动开展,市公安局于9月18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货车道路运输管理秩序的通告》进行广泛宣传。统一行动中对散装物料违法运输行为采取“七个一律”工作措施:对私自加装弹簧板、挡板、围栏等非法加装改装装置的,一律依法拆除,恢复原状;对超载车辆一律卸货转运,直至违法状态消除,对超载车辆驾驶人一律按实际违法行为罚款并记分;对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的驾驶人,一律拘留;对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补办相应手续的,一律不得放行违法车辆;对驾驶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车辆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机动车并予以强制报废;对强行闯卡、不服从管理或暴力抗法的违法货车驾驶人,一律行政拘留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一律顶格处罚,并督促尽快办理淘汰报废手续,切实扭转此类违法行为的多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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