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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中心城区试行“解禁”马路设摊


来源:淄博晚报

市城管执法局近日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反馈意见建议,规范治理中心城区马路摊点,决定按照“疏堵结合,人文关怀与规范管理并重”的思路,在中心城区试行“解禁”马路设摊。

原标题:中心城区试行“解禁”马路设摊

晚报讯 (记者许莲 通讯员马毅 吕则晋)昨日记者从市城管部门获悉,在现有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容量不足的情况下,市城管执法局决定在中心城区试行“解禁”马路设摊,今后将允许每个街道办事处选择3—4条背街小巷和部分有条件的社区进行试点,对不承担主要交通功能的支路、背街小巷两侧,视情设置马路摊点或便民摊位,允许一部分水果、疏菜摊点进入社区,实行“限定时间、限定地点”经营。  

市城管执法局近日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反馈意见建议,规范治理中心城区马路摊点,决定按照“疏堵结合,人文关怀与规范管理并重”的思路,在中心城区试行“解禁”马路设摊。设置马路摊点须遵守的具体要求是:所有允许设置的马路摊点都要发证经营,实行编号管理,对号入座经营,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项目规范经营,尽可能使用统一的经营设施或器具;每条允许经营的街道要划出一部分机动区域,用于安置临时进城经营者;所有允许设置的马路摊点,均要退出路口以外经营,主次干道视野范围内不得出现马路摊点;保持经营地点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要自备密闭垃圾容器,实行垃圾袋装,随收摊随清理,做到摊撤地净;污水、垃圾应倒在指定的卫生设施内,不得污染地面,不得乱扔垃圾;从事炒菜、蒸煮、烧烤等经营行为,不得产生油烟污染,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经营资格;不得损坏人行道、下水管道、绿化等公用设施;守法经营,服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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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马路 中心城区 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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