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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田遭人为毁坏 村干部强行占地与村民冲突


来源:央广网

9月14日上午,村民刘维杰家的7亩多玉米被村干部带领100多名不明身份社会人员开收割机全部毁掉。村民们认为村里征地应该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进行征地赔偿(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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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青农民粮田遭人为毁坏 村干部强行占地与村民冲突

9月14日上午,村民刘维杰家的7亩多玉米被村干部带领100多名不明身份社会人员开收割机全部毁掉。(央广网记者 刘颖超 摄)

日前,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寨子村的一片即将成熟的玉米被村干部带领100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全部毁坏,而再过两个星期,这些玉米就可以收获了。据了解,该村村干部不征求村民意见强制占地建楼,与村民在毁青赔偿、租金问题上发生冲突,是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据村民反映,9月14日早上7点左右,包括该村村支书、村主任、妇女主任等在内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带领100多名不明身份社会人员,手持棍棒等工具将村民刘维杰家的7亩多玉米地围住,不准村民靠近,随后安排三辆收割机强行将玉米全部推倒,村民们眼睁睁看着即将收获的玉米全部被毁。据了解,今年村里的玉米长势不错,亩产预计能够达到1200至1300斤,7亩多地能收大约9000斤。而被毁之后,总共从地里抢出来四五百斤玉米,且籽粒尚未成熟,村民辛苦耕作了一季的玉米,外加农药、化肥和人工,就这样打了水漂。

村干部为什么要毁掉村民丰收在望的庄稼呢?刘维杰说,是他不同意村里占地建楼的条件,惹恼了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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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玉米籽粒还没成熟,碾到地里的玉米即使扒拉出来,也完全卖不出去。(央广网记者 刘颖超摄)

2013年,寨子村的上一届两委班子曾计划进行旧村改造,占用耕地建楼,遂以每亩1.8万元的价格占用了当时刘维杰家正值盛果期的7亩多桃树地。但砍掉桃树后,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建楼计划并未实施,刘维杰也未能得到果树补偿款,他重新在自己的地块上种起了粮食。从那时起,刘维杰多次找村里要求赔偿,始终无果。

2014年9月,时任寨子村主任在卸任前,给刘维杰出具了一张情况说明书,“寨子村委未支付刘维杰寨子新楼区果树赔偿费7.1亩×18000=127800元,大棚=5万元,果园防风林大树2.3万元,共计200800元(贰拾万零捌佰元整)。2014年9月22日”另外,上面还有刘伟杰和村主任的签字,并加盖了“寨子村理财小组”的章。但具体的赔偿款依然没有落实,刘维杰仍然奔波在跟村里要钱的路上。

2015年7月,通过持续拨打淄博市市长热线反映问题,刘维杰终于拿到了村里支付的200800元桃树赔款。为了支付这笔钱,村里跟他重新签订了一份《土地征用青苗补偿协议书》,其中第三条写着“乙方(刘维杰)收款后必须在2015年8月5日前腾空被征用土地,并将已经腾空的被拆迁大棚及其附属物清除或交由甲方(寨子村委会)处理,与乙方再无关联。”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青苗补偿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应做好甲方征用土地的地上清除工作,确保土地征用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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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时任寨子村主任在卸任前给刘维杰出具的情况说明书。(央广网记者 刘颖超摄)

刘维杰本以为,这就是为拿两年前桃树被毁的赔偿款补一个合同,但没有想到,是给自己挖了个陷阱。

也是在2015年,村里的新一届村领导班子在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们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又重新启动了旧村改造的建楼计划,告知村民需要征70亩地,其中也包括刘维杰家的这7亩多地。被征地的村民可以获得每亩地1200元的毁青赔偿以及每年1200元的土地租赁费,或者18000元一次性买断。截至9月13日,有45亩地的户主同意这个条件,签字拿了钱。剩下25亩地的户主觉得赔偿标准太低,将来没有保障,就一直没有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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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刘维杰与村里签了补偿协议书,才终于把2013年桃树被毁的赔偿款拿到手。(央广网记者 刘颖超摄)

而刘维杰的处境更为尴尬:村里说已经支付了他每亩地1.8万元的桃树赔偿款,因此,今年再占地盖楼除了每年的租金以外不会再支付他毁青的钱。这样的条件让刘维杰难以接受,他觉得自己好不容易拿到的是当年赔桃树的钱,如果玉米再被毁,应该另外赔偿。就这样,他坚决不肯让出土地,才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而其他的几户村民也表示,即使给他们赔青,租地的条件也无法接受。村民王大姐说,当年村里分地时,摊到每个人头一亩七分地。这以后的很多年轻人就已经没有地了,他们家老少爷们10口人只有4口人的口粮地。如果再被征走,家里的后辈们就真的没有一点儿地了,将来的生活怎么保障?每年1200的租金又能抵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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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们认为村里征地应该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进行征地赔偿(第1页)。(央广网记者 刘颖超摄)

村民们认为,村里征地应该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统计局和物价局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第二部分第二条的规定,“各县(市、区)调整后的辖区内最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原则上参考当地征地过程中所要求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等三项税费之和,最低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不低于5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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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们认为村里征地应该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进行征地赔偿(第2页)。 (央广网记者 刘颖超摄)

围绕这些问题,记者联系了寨子村党支部书记程秀元,他表示村民们要求每亩地赔偿5万元系对政策理解有误,对他们为了旧村改造在自己村占地建楼的情况并不适用。另外,针对村民们反映村干部于14日带100多名不明身份社会人员到地里毁坏农民庄稼的情况,程秀元也认为不客观,他强调“那些人都是来围观的”。

需要强调的是,程秀元在接受采访时承认,该村占用70亩耕地进行旧村改造的项目并没有经过上级国土等部门批准备案,属于擅自变更耕地性质。截至9月14日,在全部70亩占地计划中,仅有20亩经过了批准备案。

目前,寨子村征地计划中剩下的18亩地的户主们每天都忧心忡忡,担心不知什么时候,自家的庄稼也会像刘维杰家一样被强行毁掉。(记者 刘华栋 刘颖超 王成林)

[责任编辑:任晓攀]

标签:刘维杰 村干部 村民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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