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淄博正式启动《伤残人民警察证》换发工作


来源:齐鲁网

近日,记者从淄博市民政局好戏,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换发伤残人民警察证工作的通知》精神,淄博市即日起,正式启动《伤残人民警察证》换发工作,至2015年5月1日结束。

原标题:淄博市正式启动《伤残人民警察证》换发工作

淄博齐鲁网4月2日讯(记者 王晓娜 通讯员 张铭 孙桂蕾)近日,记者从淄博市民政局好戏,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换发伤残人民警察证工作的通知》精神,淄博市即日起,正式启动《伤残人民警察证》换发工作,至2015年5月1日结束。

记者了解到,凡户籍在淄博市的伤残人民警察,按属地原则,持原《伤残人民警察证》,近期半身着制式服装二寸彩色照片三张(背面加注姓名),于规定时限内到所属地区县民政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各区县联系电话:

张店区 -2869855   淄川区 -5282039

博山区 -4110245   周村区 -6195403

临淄区 -7220219   桓台县 -8160086

高青县 -6959189   沂源县 -3251656

高新区 -2341825   文昌湖区 -6030023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人民警察证 伤残人民警察证 淄博市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