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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游签好合同 加强自我防护


来源:淄博晚报

晚报讯(记者冯艳辉通讯员张敏)冬去春至,气候宜人,正是消费者踏青出门、拥抱大自然的大好时机。近年来,各种旅游乱象层出不穷,一些打着超低价游、购物旅游旗号的旅游团让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少数“黑景点”、“

晚报讯(记者冯艳辉通讯员张敏)冬去春至,气候宜人,正是消费者踏青出门、拥抱大自然的大好时机。近年来,各种旅游乱象层出不穷,一些打着超低价游、购物旅游旗号的旅游团让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少数“黑景点”、“黑导游”甚至危及到旅游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昨天,临淄区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出游要签好合同,同时注意出行安全。

眼下正是春季旅游旺季,临淄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旅游广告要认清。规范的旅游广告应有旅行社名称、许可证号,一些虚假旅游广告打着知名旅行社的名义,但联系方式仅为手机。对此消费者要保持警惕,消费者可以通过查询旅行社官方网站,得到相关旅行线路的详细信息。同时,旅行签约要谨慎。签订合同前,要确认旅行社资质、经营范围和证照,合同中应明确线路、行程、交通和食宿安排、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 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对合同中不清楚的条款,应及时咨询,详细了解合同内容后再签字。

临淄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出游时旅游保险要备好。如果旅行路线和目的地是开发成熟的旅游路线和景点,建议投保一份涵盖旅行期间的短期意外险。如选择国外出行,可重点关注意外伤害保障和医疗保障额度。

消费者在购买机票、船票、车票或签订旅游合同时,要留意退票、改签或取消行程的费用等信息,必要时多方咨询相关问题,避免行程更改时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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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德风]

标签:签好合同 出游签 加强自我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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