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周村33家市场主体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来源:淄博市周村区工商局

“侥幸心理要不得,30多万的订单差点就没了。”近日,一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来到周村区工商局,申请将公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像杨某这样要求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在周村区已有33家。

“侥幸心理要不得,30多万的订单差点就没了。”近日,一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来到周村区工商局,申请将公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像杨某这样要求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在周村区已有33家。

据杨某介绍,其公司由于未及时在网上报送年报,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与一外地客户进行交易时,对方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这一情况,中止与其交易。他这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履行了公示义务后,立即到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自去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一些企业对年报的重视程度不够,未按时履行年报义务,虽然不影响企业的生产,但在办理金融业务、政府采购、参加工程招投标、签订交易合同、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限制或者禁入。”周村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刘海介绍说。

据了解,自去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年报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即时公示义务、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从而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多重约束,让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据介绍,经营异常名录是适用于比较轻微的,一年一次没有如期公示信息的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也可知错就改,限期履行公示义务,主动改错后向企业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如果连续三年都没有如期履行公示义务,或者有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就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产生更严重的影响。(盛秦岭 孙海波)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山东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任晓攀]

标签:经营异常名录 申请 周村33家市场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