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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公证处7月1日起开办涉外公证业务


来源:齐鲁网

记者获悉,近日,淄川区获得省司法厅批准,取得了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资格,这意味着从7月1日起,淄川公证处可以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自7月1日起,淄川公证处在办理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等传统公证业务的基础上,可以办理涉外民事和涉外经济类公证。

原标题:淄博淄川公证处自7月1日起开办涉外公证业务

淄博齐鲁网6月29日讯(淄川电台 胡正甜)记者获悉,近日,淄川区获得省司法厅批准,取得了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资格,这意味着从7月1日起,淄川公证处可以办理涉外公证业务。

近年来,淄川公证处充分发挥其服务经济发展、预防纠纷的职能作用,狠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公证事业得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年均办理各类公证2700余件。但因不具备涉外公证资格,长期以来不能办理涉外公证业务。2014年,淄川区司法局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积极向省厅、市局汇报争取,同时加强内部人员业务培训,为开办涉外公证业务创造条件。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获得省司法厅批准,取得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资格。

自7月1日起,淄川公证处在办理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等传统公证业务的基础上,可以办理涉外民事和涉外经济类公证。涉外民事类包括:出生、生存、亲属关系、国籍、婚姻状况、学历、有无犯罪记录、个人收入状况等公证。涉外经济类包括:到境外从事劳务的出国人员所需的有关证明、涉外委托、涉外经济合同、涉外经济纠纷所需证据等的公证。

[责任编辑:藏亚楠]

标签:涉外公证 公证业务 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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