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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周村:创新督察工作机制提升实效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聪)  近日,在山东省淄博市检察机关的两次检务督察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中,周村区检察院以干警“零”违纪、办案“零”事故、涉检“零”投诉受到好评。知情人说,这得益于该院自今

本报讯(通讯员王聪)  近日,在山东省淄博市检察机关的两次检务督察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中,周村区检察院以干警“零”违纪、办案“零”事故、涉检“零”投诉受到好评。知情人说,这得益于该院自今年3月以来实施的“全员参与,人人都是督察员”大督察工作机制,该机制已成为该院检察工作良性、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 

据了解,自该机制实施以来,该院按照省、市两级检察院近年来的7大类共计90余项督察要求进行逐项督察。目前已组织7次督察,刊发7次督察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具体工作近30件,使各项规章制度在该院干警中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确保了各项任务部署不折不扣地执行。 

在该院的检务督察工作机制中,“责”字被放在首位。为求督察工作取得实效,就务必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督察问责。该院班子内部进行了分工,成立了3个督察小组,每组不定期随机抽调3名至5名干警,由检察长担任督察长亲自带队,纪检部门各负其责,全院67名干警轮流上岗,针对本院所办理的案件、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以及各级交办事项进行检查、评估和监督,切实纠正各项工作中存在的不严谨、不规范、倾向性、苗头性等问题,真正形成有人主抓、有人主管、有人负责的工作格局。 

为便于督察人员开展工作,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参照省、市检察院督察的制式内容,根据各个流程的不同要求,制定了相关表格和目录,以确保每个督察小组的督察活动做到有记录、有步骤、有结果、有备案;每一次督察都由当班督察记录员进行详细记载。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无论大小,甚至是会议统一着装、警车停放指向等“细枝末节”问题仍然“小题大做”,在全院内部集结成《督察通报》形式进行问责。《督察通报》由检察长批示后发往存在问题的部门,部门接收后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整改报告》的形式直接反馈至检察长。 

该院的督察工作模式通过相互监督,为检察工作加上了“自我管理”和“相互监督”两根“护栏”,增强了检察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干警们纷纷表示,做督察员的经历不仅是一次相互帮助、相互提醒、相互促进的机会,也让自己绷紧了自律这根弦。 

如今在周村区检察院,执法更加规范,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扎实,各项工作更加有序,全院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铁规发力、禁令生威的成效正逐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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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德风]

标签:督察 淄博周村 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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