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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淄川:亡命歹徒索要万元赎金绑架人质


来源:淄博日报

原标题:亡命歹徒索要万元赎金绑架人质 资料图 两个亡命的歹徒,为索取钱财持刀劫持人质,负隅顽抗;三名尽责的刑警,为解救群众迎刃而上,英勇负伤。本报3月12日曾刊发《民警勇斗绑匪解救人质负伤》一文,讲

原标题:亡命歹徒索要万元赎金绑架人质

淄川区委区政府领导看望受伤民警

两个亡命的歹徒,为索取钱财持刀劫持人质,负隅顽抗;三名尽责的刑警,为解救群众迎刃而上,英勇负伤。本报3月12日曾刊发《民警勇斗绑匪解救人质负伤》一文,讲述淄川区发生一起绑架案,人质被顺利解救,而参与破案的淄川刑警则英勇负伤。昨日,淄川警方发布案件侦破全过程,详解公安民警以自己的英雄壮举显示面对持刀歹徒临危不惧、为救群众不怕牺牲的刑警本色。

2014年3月10日中午12时许,家住淄川华洋街的石某饭后闲来无事出门散步。没想到刚到楼下,一辆黄色轿车突然冲到他的面前停下,两名青年男子快速下车用刀将石某逼到车内。石某一看,两人竟是曾经在1月份伙同他人向自己非法索要现金六万元的康某和陈某,当时石某被迫给了对方5900元。康某两人将石某用车拉到了滨博高速公路的一个桥洞下,对石某一阵暴打,并用电棍电击,让石某再拿一万元钱来。被逼无奈,石某给妻子焦某打了电话。 

接到丈夫的电话后,焦某赶紧给淄川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七中队的民警打电话报警。1月份石某被索要现金后,民警一直没有找到长期流窜在外的康某和陈某。这次两名犯罪嫌疑人故伎重演,又来绑架石某索要钱财,是个抓捕的好时机。为保障人质安全,由民警李磊假称是石某借钱的朋友,与对方取得联系支付现金并接近观察了解情况借机解救人质;为方便抓捕嫌疑人、减少周围群众危险,交钱的地点选在四周封闭、只有一个出入口且居民相对较少的双杨镇孟机生活区。  

下午2时许,一切按计划安排妥当,民警李磊与石某取得了联系。    

下午2时20分,一辆黄色轿车驶进孟机生活区。站在6号楼下等候的民警李磊见对方如约而至,赶紧再给对方打电话,“下车跟我拿钱吧!”随后,石某从车上下来,跟随李磊来到停在旁边的汽车上。在车内,民警快速向石某了解嫌疑人情况:嫌疑人康某和石某都在车内,而且都带着刀具。这时,嫌疑人车辆已经掉头。四名民警当机立断,让石某留在车内,快速下车将嫌疑人车辆围住。嫌疑人见势不妙,猛地开车撞向挡在车前的民警李磊,险些将李磊撞倒。 

守在生活区门口的中队长王杰立即驾驶汽车挡住一扇门,民警赵鹏将另一扇门关上,嫌疑人无处可逃。康某和陈某突然开门下车冲向民警。王杰对手持砍刀迎面而来的嫌疑人陈某大声断喝:“放下刀,公安局的!”陈某不听劝阻继续挥舞砍刀冲向王杰。随后追来的民警见王杰危险,立即从一侧向嫌疑人陈某发射警用抓捕网。见陈某被抓捕网罩住,仍在挥刀乱舞,王杰上前扑倒陈某。陈某极力反抗,将王杰右手中指划伤。王杰忍着疼痛,奋力将陈某制服。与此同时,民警赵鹏和王超拦住了从另一侧车门下车的康某。赵鹏第一个冲向逃窜的康某,身高马大的康某见身材瘦小的赵鹏挡住了自己的逃路,猛地举起手中的匕首狠狠刺向赵鹏。赵鹏躲闪不及,被康某连刺背部两刀。这时,民警王超也赶了过来,上前夺取康某的匕首。康某丧心病狂,挥刀乱舞,将王超的左侧上臂刺伤,夺路逃窜。民警紧追不舍,康某逃到小区西北的围墙处,踩着墙边的一处窝棚翻墙而去。  

针对在逃嫌疑人康某受伤的情况,在淄川和嫌疑人以前经常活动的张店排查医院和诊所,对嫌疑人展开大搜捕。当晚9点多,在张店分局刑侦大队的配合下,民警在张店一家社区诊所将犯罪嫌疑人康某抓获归案。    

民警赵鹏在这次抓捕行动中受伤最重,他伤及脊椎一度腿部失去知觉。他醒来的第一句话是“嫌疑人抓住了没有?我这伤以后还能不能干刑警?”面对这个勇斗持刀歹徒的热血青年,守在病床边的同事和主治大夫都深受感动。当听到大家肯定的回答时,视刑警工作如生命的赵鹏开心地笑了。赵鹏在刑侦大队工作13年,总是能够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就在他受伤的前几天,儿子意外造成左腿骨折,因为工作忙,他还没有空正儿八经地陪儿子。 

王超是淄川刑警中有名的帅小伙,婚期越来越近他却很少抽出时间去准备自己的人生大事。这次行动中他被刺伤,左臂掉了一块肉,被缝了八针。朋友跟他开玩笑说:“再遇到这种情况躲着点,要不完了新郎倌了。”王超说,“干刑警难免受点伤,我不上去那小子就伤着别人了,咱不能给刑警丢脸!” 

作为中队里的“头”,王杰在每次抓捕行动中总是冲在前头。在抓捕陈某时被砍伤中指,他一直没有声张。他坚持把受伤的同事送到医院,坚持靠在专案组,直到把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康某抓获归案,最终也没有休息。去年以来,王杰和他的队友们一心扑在侦查破案上,屡破大案,屡建奇功,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90余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00余起。    

人质被安全解救,犯罪嫌疑人被成功抓获。3月12日,淄川公安分局发布命令,对临危不惧、忠诚履职的分局刑侦大队“3·10”专案组民警给予集体嘉奖。3月17日,淄川区总工会授予王杰、赵鹏、王超、李磊等四名民警“淄川区五一劳动奖章”。  

接受采访时,淄川公安分局局长武传海说,“在这次解救人质过程中,‘3·10’专案组民警面对持刀歹徒,不畏凶险、敢于亮剑,这种崇高的敬业精神值得每一名民警学习。我们将号召分局全体民警以他们为榜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尽职尽责,全力维护全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晚报记者刘琳通讯员李增强王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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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人质 歹徒 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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