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淄博市就规范幼儿园收费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淄博晚报

晚报讯(记者丁兆云)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在严格成本核算,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规范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

原标题:我市就规范幼儿园收费公开征求意见

晚报讯(记者丁兆云)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在严格成本核算,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规范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3月6--12日,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和传真向三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市物价局电子邮箱:zbwjsfk@sina.com,传真电话:0533-2180287;市教育局电子邮箱:zbsjyjcw@126.com,传真电话:0533-3181575;市财政局电子邮箱:zb3887123@163.com,传真电话:0533-3887123。

据了解,我市制定《关于规范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规范了幼儿园收费项目。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拟调整为:省级示范园370元/月.生,市示级示范园310元/月.生,一类幼儿园260元/月.生,二类幼儿园210元/月.生,三类幼儿园160元/月.生;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办园质量和教育部门批准的等级等情况合理确定,报当地物价、教育部门备案(享受政府财政补助补贴的民办幼儿园实行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规定自行确定,报当地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备案),经物价部门收费公示审核后执行。

另外,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拟于3月14日召开规范幼儿园收费问题座谈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座谈会参加人(21名)和新闻媒体代表(5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新闻媒体记者除外),年满18 周岁的市民,可于3月6日至3月12日,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报名。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幼儿园 意见 我市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