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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立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4日电(记者刘宝森)记者4日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山东省正在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被考核的大气污染物季度平均浓度同比上升的设区的市将向省级交钱补偿改善的市。根据规定,补偿金系数

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4日电(记者刘宝森)记者4日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山东省正在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被考核的大气污染物季度平均浓度同比上升的设区的市将向省级交钱补偿改善的市。根据规定,补偿金系数每微克/立方米20万元。

山东省日前印发《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表示将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以各设区的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等四类污染物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污染物浓度以微克/立方米计。

据山东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省对各设区的市实行季度考核,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下达补偿资金额度。 有关市向省级交纳的资金纳入省级生态补偿资金规模,用于补偿空气质量改善的市,而各设区的市获得的补偿资金,统筹用于行政区域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

根据计算办法,生态补偿资金系数为每微克/立方米20万元,某设区的市补偿资金额度等于考核得分乘以生态补偿资金系数,而考核得分为四类污染物上年同季度平均浓度减去本年考核季度平均浓度并分别乘以相应的考核比例后相加再乘以稀释扩散调整系数后得出的结果。也就是说,考核分每差1分,补偿金额相应差20万元。

据了解,这一补偿办法旨在促进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山东公布的空气改善计划是2020年实现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左右,这将能让这个省人口密集区的公众享受到最基本的环境空气质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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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空气质量 山东省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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