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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首家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花落博山


来源:淄博日报

原标题:全市首家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花落博山 □本报记者 姜乾相 通讯员 苏兵 文彬 彩凤 报道 本报讯 5月10日,淄博市首家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南域城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正式揭牌运行,南域城社区14

原标题:全市首家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花落博山

□本报记者 姜乾相 通讯员 苏兵 文彬 彩凤 报道

本报讯 5月10日,淄博市首家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南域城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正式揭牌运行,南域城社区1463名居民成为该社区集体资产的股东。这标志着博山区探索实施农村社区集体资产改革取得了初步成功。 

记者翻开《淄博博山南域城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里面股权设置、股权管理、权利义务、收益分配等相关内容写得清楚明白。分得股权后,股民不仅可以分红,还有权对合作社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对财务、资产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南域城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马玉国说道:“现在,社区集体资产人人有份,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促使大家伙儿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起努力把合作社办好,把南域城社区建设成为民主、文明、和谐、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据了解,南域城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自2012年开始筹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南域城集体可量化资产为1.1亿元,股权总数为2857股,每股3.5万元,其中集体股金3000万元,共857股,占可量化资产的30%;个人股金5000万元,共1428.6股,占可量化资产的50%;配股赠股为2000万元,共571.4股,占可量化资产的20%。 

博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书升说:“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是适应新时期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强村级发展活力的重要措施,它以更加清楚明晰的产权关系保障了群众的集体权益,使村民真正成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人,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村民财产性收入的有力保障,这对于推动农村繁荣发展、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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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德风]

标签:经济股份合作社 农村经济股份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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