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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16家欠薪建筑企业被通报处罚


来源:财经新报

此次通报中,包含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16家,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公司6家,项目经理、施工现场负责人13名,“包工头”12名,还将22家建筑施工企业确定为2014年度建筑市场清欠重点监控企业。

新报讯 (记者 陈菲菲 通讯员 夏俊强)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对2013年度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企业及人员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本次通报处罚了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16家,将22家建筑施工企业确定为2014年度建筑市场清欠重点监控企业。  

此次通报中,包含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16家,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公司6家,项目经理、施工现场负责人13名,“包工头”12名,还将22家建筑施工企业确定为2014年度建筑市场清欠重点监控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通报的企业和个人分别给予不准资质升级和申请资质增项、停止招投标资格、降低诚信等级和记入不良行为纪录和清出淄博建筑市场等处罚。  

自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以来,确立实行建设单位优先拨付民工工资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把农民工工资部分单独列支、优先拨付,并监督施工企业直接对农民工支付;推行施工企业劳务用工实名制,要求所有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劳务用工台账,并严格做到与农民工工资表一致;建立了民工工资发放问题整改制度以及清欠工作告知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市清欠办2013年巡查建设工程项目411个(次),单体工程1314个(次),发现解决拖欠隐患92项。 

同时,市住建局专门出台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2014年以前竣工形成拖欠工程款的,须在2年内完成清欠任务;在建项目须在2014年底前按合同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新开工项目不得再产生新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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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建设单位 建筑企业 拖欠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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