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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第一案3次延判 或待政策明朗


来源:凤凰山东综合整理

2015年1月济南一名使用专车软件的司机陈超,被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两万,开出罚单的是济南客运管理中心陈超对此处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3月18日,济南市市中法院立案

专车第一案

2015年1月济南一名使用专车软件的司机陈超,被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两万,开出罚单的是济南客运管理中心陈超对此处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3月18日,济南市市中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全国首例因提供专车服务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原本应于6月17日之前一审宣判的山东济南“专车第一案”延期3次,媒体称明年3月或有结果。

凤凰山东梳理3次延期理由,分别为:该案案情复杂;本案虽为个案,但社会关注度极高,且案件相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因案件涉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需送请有关机关作出解释。

业内人士: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政策尚不明朗法院判决的环境不成熟

至于延判原因,在法院宣布第一次延期宣判时,代理律师就表示“这或是在等待上面的政策进一步明朗。”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专车第一案,判决结果十分重要,可能会影响到交管部门以后对专车态度。

据业内人士表示,本案的案情其实简单明了,但是背后涉及的利益博弈却错综复杂。虽然此次诉讼并没有涉及到专车的合法性,但是结果犹如一个风向标,容易被放大解读。如果判专车司机胜诉,可能会被放大解读为支持专车;相反如果判专车司机败诉,又可能被放大解读为否认专车的合法性。由于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政策尚不明朗,在这一背景下,法院判决的环境并不成熟。

专车第一案引热议八成网友投票挺专车

尽管法院并未当庭宣判,但该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不论是法学界,还是媒体圈和社会公众,均从各自角度发出了声音与看法。面世不到一年,让公众体验到了便利出行、专属服务的专车获得了不少公众及业界专家的支持和肯定。山东交通广播电台在庭审后针对听众及公众发起的投票中,高达81%的投票者力挺专车。

事件回顾

2015年3月30日,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陈超诉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处罚案定于4月15日上午9点开庭。

2015年1月7日,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站送客的陈超,被市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因不服处罚决定,陈超于1月23日向市客管中心申请听证。

2015年2月11日,听证会经过事实陈述、提交证据和辩论,市客管中心认定陈超上述行为为非法营运,同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超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此后,陈超将罚款缴齐,将车取走。

此后,陈超向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2015年3月18日,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此案。2015年3月30日,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于4月15日开庭。

[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专车 第一案 滴滴 政策 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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