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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发布(全文)


来源:新华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日发表了《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中国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进一步得到有效保障,“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得到更好贯彻落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比上年实际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9元,比上年实际增长9.2%,连续五年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

2014年,中国政府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妇女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得到依法保障。健全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机制,加强对法律政策的性别平等评估。截至2014年底,已有北京、天津、山西、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四川8个省市建立省级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从性别角度对法规政策的影响进行评估,避免因规定不当造成制度性的性别歧视。推动把农村妇女进村“两委”工作纳入新一轮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同步部署,深化妇女议事会、妇女理事会、留守妇女互助组、巾帼志愿服务等工作。全年新增留守妇女互助组3.3万多个、新增注册巾帼志愿者222万人。

妇女就业得到有效促进。2014年,累计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2172.75亿元,中央和地方落实财政贴息资金186.81亿元,获得贷款的妇女459万人次。开展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训,提升妇女的市场竞争能力。全年扶持各级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7万个,创建巾帼家政培训基地4000多个,培训巾帼家政服务员58万人次,帮助60万人次妇女在家政服务行业实现就业;实施助推女大学生就业创业行动,为227所高校50多万女大学生提供政策宣传、岗位推介等服务。

妇女、儿童人身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2014年,各级人民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48件,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876人。制定《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依法制裁家庭暴力行为。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人民法院近年来打击家庭暴力行为的有关情况,同时公布十起涉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进一步统一了涉家庭暴力案件的法律适用。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专门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着力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探索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推动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了监护侵害情形报告处置机制,细化了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案件审理要求,明确了民政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职责。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结首例撤销未成年父母监护资格案件。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圆桌审判”方式,继续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民政部公布《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儿童福利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先行先试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慈善活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中央财政投入23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地方普遍加大财政投入,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惠及全国55.7万名孤儿和5200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2014年确定为“妇幼健康服务年”,启动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活动。继续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项目。全年分别为1000万和120万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为10362名贫困患病妇女提供人均1万元救助。大力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得到有效防治,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6.3%,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儿童营养不良患病率等指标不断改善。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1.62亿元专项补助资金,惠及全国55.2万名孤儿和5226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改善试点项目”拓展到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0个县,“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惠及15万婴幼儿。在集中连片特殊贫困地区投入经费5亿元和1.59亿元,分别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为137万名6至24个月的婴幼儿免费提供营养包,为132.5万新生儿开展两种遗传代谢病(PKU和CH)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西藏基本完成10000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救治。

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深入实施《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山东、河北、广东、海南、上海等省(市)完成了省级老年人权益保障、老年人优待、养老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制定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着力推动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全国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0多个县(市、区)建起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2000万老年人受益。全国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37%。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连续10年调整,月人均水平由2004年的647元提高到2014年的2050元。2014年7月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中央财政增加补助资金120亿元,1.43亿城乡居民领到基本养老金。中央投资25亿元,优先改善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兜底”床位条件,重点满足困难群体的服务需求。截至2014年底,全国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6张。全国超过88.8%的65岁以上老年人纳入健康管理体系。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投入10亿元,支持地方3.33万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加强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工作。截至2014年底,全国基层老年协会49万个,老年志愿者人数近2000万人。全国共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2137个,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能够及时就近得到受理。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全年共组织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1.3万件,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34万多人次。

 

七、残疾人权利

2014年,国家继续推出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的措施,残疾人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和公共服务等得到进一步提升。

困难残疾人生活得到更好保障。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部分地区推动实施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共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专项制度,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专项制度。全国至少实施一项补贴制度的覆盖率达到77.42%,700多万残疾人直接受益。

重点康复工程建设成效显著。201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投入10.63亿元,专门用于残疾人康复工作。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共751.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74.8万例,其中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30万例;为14.2万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为12.3万名盲人开展了定向行走训练;对3.2万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对3.09万名智力残疾儿童开展机构康复训练;对7.34万名智力残疾儿童、3.48万名成人智力残疾人开展社区、家庭康复指导;对4万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及其家长培训;对36.7万名肢体残疾人开展社区、家庭康复训练;组织实施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8860例、麻风畸残矫治手术224例;为583.7万名精神病患者实施综合防治康复措施,对46.2万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对2万名孤独症儿童进行康复训练;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152.4万件,其中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40.32万件,为贫困残疾人减免费用装配普及型假肢2.9万例,矫形器6.4万例。大力开展康复人才培养,全国共培训康复管理人员2.58万人,5.59万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和16.98万名社区康复协调员接受培训。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的市辖区累计达914个,县(市)累计达2023个,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残疾人数达614.45万人。

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进入依法发展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稳步推进,创建工作涉及全国650多个市和1600多个县。重点推进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人行通道,以及建筑公共出入口、公共走道、地面、楼梯、电梯候梯厅及轿厢等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改造。投入使用“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库系统”,及时了解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进展。

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完善。2014年,全国近5万所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已实现无障碍进入,有条件的文化站专门配备康复训练设施和适合残疾人使用的文化娱乐器材。全国公共图书馆盲文图书藏量超过80万册,盲人阅览室坐席数达18万多个。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以“全国助残日”、“国际助残日”、“全国爱耳日”等为契机,广泛开展慰问演出、文化培训和资源配送等活动。国家为参加2014年高考的盲人提供盲文考卷、电子试卷,或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便利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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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人权普遍性 人权实践 协商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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