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对错案的发生 我们深感自责(全文)
2015年03月12日 15:14
来源:人民网
3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核心提示:在3月12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所做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中,周强表示要坚决纠正冤假错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同时他表示“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3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强
各位代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210件,审结9882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1.8%和1.7%;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65.1万件,审结、执结1379.7万件,结案标的额2.6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0.1%、6.6%和15.7%。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2.3万件,判处罪犯118.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2%和2.2%。
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等严重刑事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的意见,依法严惩天安门“10·28”、昆明“3·01”等暴力恐怖犯罪。各级法院审结煽动分裂国家、暴力恐怖袭击等犯罪案件558件,判处罪犯712人,同比分别上升14.8%和13.3%。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推进打黑除恶工作,审结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24.8万件,判处罪犯30.4万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7万件,判处罪犯11万人。
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和经济犯罪。坚持铁腕反腐,依法惩处刘铁男、李达球等一批腐败犯罪分子。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1万件4.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6.7%和5.2%。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以上的99人,原为县处级的871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判处罪犯2394人,同比上升12.1%。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没收违法所得司法解释,启动缺席判决没收外逃腐败分子违法所得程序。积极参与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决不让国外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30亿元。审结金融诈骗、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案件5.6万件,判处罪犯7.3万人。
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惩处力度,对组织策划、多次参与、拐卖多人的罪犯,坚决依法严惩。继续落实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始终保持对此类犯罪高压态势。各级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48件,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876人。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依法制裁家庭暴力行为。
依法严惩暴力伤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污染环境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惩处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依法审理王英生故意杀人案等一批暴力伤医犯罪案件。制定司法解释,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各级法院审结相关案件1.1万件。出台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案件1.6万件。
依法严惩网络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和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的意见。坚决打击网上造谣、传谣行为,依法审理网络推手“秦火火”、“边民”等诽谤、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案,切实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空间,决不允许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强化网上公示、开庭审理等措施,以公开促规范。从严控制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等罪犯减刑、假释,各级法院对上述罪犯裁定减刑1.4万件,同比下降32.7%;裁定假释1501件,同比下降65.1%。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全面清理,对法定情形已经消失的罪犯决定收监执行1739人,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决不允许对任何人法外开恩。
二、坚持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发挥庭审对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的决定性作用,以严格司法保障公正司法。
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各级法院对51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持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权、申诉权。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念斌无罪。
坚决纠正冤假错案。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目前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制定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律师意见的办法,保障律师查询立案信息、查阅相关材料等权利,律师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当面陈述辩护意见,确保死刑复核案件质量。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做法,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完善“圆桌审判”方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5万人。继续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改过自新。加强少年民事案件审判工作,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结首例撤销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资格案件,依法制裁监护人侵犯被监护人权利行为,促进解决监护缺位问题,完善监护制度。
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明确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条件,推动建立国家赔偿联动机制,有效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708件,决定赔偿金额1.1亿元。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8亿元,让生活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相关专题: 2015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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