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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检察机关2014年查办渎职侵权大要案699人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95人,同比增加12.6%。2014年,德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集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优势力量,集中研判案件线索,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在全市开展了林业补贴项目调查活动。

统一调配侦查资源突出“一体化”作战

在延续传统一体化办案模式的基础上,山东省、市两级检察院统一调配侦查资源。省检察院以调取项目资金补贴情况为切入点,在有关市级检察院先行试点突破的基础上,由专人分市对口指导,全力支持下级检察院办案。

“一体化”办案机制,有效扩大了办案战果。山东省检察院通过线索统一管理、案源统一配置、侦查统一指挥,对全省办案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直接派员参与重点案件的查办工作,成功推动菏泽、聊城等市检察院查办了工商、工信、粮食、社保、林业、城建规划等系列滥用职权窝串案;指导济宁市检察院加大办案力度,短时间内立查淘汰落后产能领域渎职案件30人;指导德州市检察院调集全市力量异地交叉办案,立查林业贴息领域渎职案件17人,其中包括县、市林业局局长、副局长共10人;指导烟台市检察院立查了某市农合办主任鲍某等7人疏于监管,致使相关新农合定点医院采取诱导住院、虚报冒领、多开少用等手段,套取新农合基金187万余元案。

为强化“一体化”办案意识,山东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了典型领域调查、典型试点引领、典型案例指导和典型经验复制的示范引领制度,建立了基层信息联系点和联络员制度,经常性开展业务调研,编发《反渎职侵权情况》27期,推广交流各地先进办案经验,汇编外省市专项工作经验和本省办案人员侦查体会文章两册。2014年,全省反渎部门15份侦查经验、信息被最高检转发或被有关会议采用。

2014年以来,在“一体化”办案机制引领下,省检察院共交办、督办反渎职侵权案件80余件,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协查案件以及外省、本省协查案件、异地羁押案件50余件,同比均有上升,圆满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办案任务。

注重内部监督外部协调规范司法提升办案质量

2014年5月,山东再生能源公司“5·11”黄岛挡土墙倒塌事故致18人死亡;11月,寿光龙源食品加工厂“11·16”重大火灾和蓬莱市“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30人死亡。这些事故发生后,山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第一时间派员参加省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组,同步介入事故调查,2014年共立案侦查事故背后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0余人。

“我们在办理这些案件中,除了负责发现和受理有关职务犯罪线索、发现犯罪事实并依法立案侦查、对事故调查过程进行法律监督外,工作中既与事故调查组其他成员单位协调配合,还立足自身职能依法独立开展调查活动。因此,加强内部监督配合和外部协调沟通,成为提升办案质量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山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侵权犯罪侦查处副处长高广才深有感触地说。

在实行内外监督机制上,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自行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以及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等,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和律师执业权利,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外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制度。

山东省检察院还经常性地进行自我加压,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执法和加强队伍建设专项检查和省检察院“规范执法回头看”活动的部署要求,多次联合反贪、警务部门部署开展全省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专项整改活动;2014年底,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以问题为导向,剖析172起案件,推动队伍建设、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检察院还与青岛、济南海关会签了《关于在海关系统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实施办法》;青岛市检察院与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民生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公安执法过程中的信息交流和情况沟通;临沂市检察院通过内部监督配合机制,健全证据内审制度,把审查证据合法性作为立案、报捕、侦结前必经程序,及时发现、排除非法证据,补正瑕疵证据;滨州市检察院建立了侦、诉、审联席会议制度,解决认定渎职侵权犯罪分歧意见大、判处刑罚偏轻的问题等,都有效强化了与办案友邻单位的协调沟通,促进了案件的顺利侦破与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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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检察机关 渎职犯罪 规范司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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