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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建业案烟台开审 被告人当庭痛哭悔罪


来源:齐鲁网

1月16日,由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季建业受贿案在烟台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指控过程有理有据,答辩环节有力有节,庭上分工科学合理,配合默契流畅,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得到在场人员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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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图

原标题:季建业案庭审直击:公诉人针锋相对季当庭痛哭悔罪

齐鲁网1月16日讯(记者 扈枫 通讯员 鲁剑轩)1月16日,由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季建业受贿案在烟台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了解到了庭审的全过程。根据微信内容,季建业在最后陈述阶段一度泣不成声。

8时29分,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依次入庭。5名公诉人精神抖擞,健步进入法庭,他们分别是:烟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傅延威,检察员谭玉伟、王希昀,代检察员张蕾(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指派)、王文博。

8时30分,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季建业被法警带入法庭。季建业身着青色夹克,表情落寞,没有加戴戒具。

法庭调查从8时36分开始,首先由烟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傅延威起立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指控:199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季建业利用其担任吴县县委副书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工委书记、昆山市市长、扬州市市长、扬州市委书记、南京市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089318万元,构成受贿罪,共有7笔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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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曲径幽]

标签:季建业 公诉人 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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