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农产品安全监管规定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2014年05月27日 10:52
来源:齐鲁网 作者:于鹏
5月27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登启、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春田先生、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调研员林泉就《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针对百姓最关心的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解疑答惑。
原标题:山东出台农产品安全监管规定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齐鲁网济南5月27日讯(记者 于鹏)5月27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登启、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春田先生、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调研员林泉就《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针对百姓最关心的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解疑答惑。通过《监管规定》确保农产品"产"出的安全与"管"出的安全,最终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我省农产品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 但依然形势严峻
据介绍,从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就来看,虽成绩巨大,但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在不断扩大的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断完善。农产品品牌培育步伐不断加快。到去年底,全省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280个,绿色食品2605个,有机食品87个,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28个,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
从面临的形式来讲,目前我省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管难度依然较大。基层监管队伍依然薄弱,农产品产地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因此,面对日趋严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加强监管法制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更是迫在眉睫。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可以说是恰逢其时。
用具体规定落实农产品监管工作 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政府及时出台《监管规定》,将通过条例,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划分、健全完善执法体系和检测体系、规范农药经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具体为: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和监管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对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治理等作出规定;对农业投入品特别是剧毒、高毒农药和兽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规范经营、使用作出规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等作出规定,同时还对相关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通过真抓落实,贯彻好《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具体有效实施,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真抓落实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
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据了解,下一步,山东省农业系统将以贯彻落实《监管规定》为契机,依法履行好部门职责,坚持做到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一手抓执法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将通过扎实开展好"双百整治"行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着力抓好监测监督和风险预警,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等方式,健全农业投入品监管、监测抽查、追溯管理、有奖举报等有关制度,做到生产有规范、监管有标准、惩处有依据,以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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