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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临沂一村委“霸占”房屋 村支书:房子是村里的


来源:齐鲁网

[提要]近日,家住临沂市兰山区南坊朱夏社区的刘先生拨打临沂齐鲁网热线0539-8113917反映称,自己所属的大朱夏村村委“霸占”了自己一套房子一直不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多次找村里负责人索要,但是一直...

原标题:临沂一村委被指“霸占”房屋 村委:宅权属村委

临沂齐鲁网5月6日讯(齐鲁网记者)近日,家住临沂市兰山区南坊朱夏社区的刘先生拨打临沂齐鲁网热线0539-8113917反映称,自己所属的大朱夏村村委“霸占”了自己一套房子一直不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多次找村里负责人索要,但是一直无果。大朱夏村的村支书则表示,刘先生所说的房子并不是他的,而是村里的,并不存在刘先生说的“霸占”问题。

刘先生提供的赡养协议

当事人:两套房子村里只给一套

据刘先生介绍,他所说的房子是继承他三爷爷的房子,刘先生的三爷爷是一位孤寡老人,已经过世一年多了。“我三爷爷在世的时候,我们于2011年12月30日找律师拟定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大体内容就是,我负责赡养我三爷爷,在他过世后,他的财产遗赠给我,我们当时还找了村里的证明人。”刘先生告诉记者,“之后,过了一年的时间,也就是2012年11月20日,我三爷爷和我找到村委,由我三爷爷口述、村里的一个调解员执笔又写了一份赡养协议,内容也是我赡养他,他过世后将财产遗赠给我,同时该协议中还注明了我三爷爷有两处旧房子,之后我们村的书记、主任和调解员都签名了,而且也盖了村委的章。”

刘先生表示,根据还建政策,他三爷爷有两处旧房,应该给两套80㎡的新房,而现在的情况是,他只得到一套80㎡的新房,另外一套,村委却不给了。“当时签赡养协议的时候,明明标注的是两处旧房,村里的负责人也签字了,那么就应该给我两套80㎡的新房,可他们现在就是不给我。我去找,他们就说,另一套是村里的,现在村里的负责人都躲着我。”刘先生告诉记者。

此外,除了没得到另一套新房,刘先生还表示,他三爷爷的房屋拆迁款至今也未全部拿到,“村委提供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显示,另一套房屋的拆迁补偿款一共有两万多元,可是村里到现在一分也没给。”刘先生说。

临沂南坊街道办事处对刘先生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

村支部书记:房子是村里的,并不是某一个人的

随后,记者跟随刘先生来到大朱夏村支部书记办公室,希望了解事情的真相,但是记者并未见到大朱夏村的刘书记。根据刘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电话采访了大朱夏村支部书记刘书记,刘书记告诉记者,刘先生所说的另外一套房子是村里的,事实也并不是刘先生所说的那样。

刘书记介绍,刘先生的三爷爷刘月龙是孤寡老人,同时也是五保户。二十多年前,刘月龙所盖的老房子因失火倒塌,当时大朱夏村委考虑到他没房屋住,就集体出资购买本村一村民的四间老房子给他住,宅权属于大朱夏大队所有,并不是归刘月龙老人所有。不过村里在拆迁的时候,为了照顾刘月龙老人,就把房屋补偿款给他了,同时也按照相关规定给他一套新房。

“在我们村三期楼房分配时,刘先生和他三爷爷于2012年11月20日办理了赡养协议,根据相关还建政策,刘月龙是单身老人,应享受80㎡。因为刘先生和他三爷爷办理了赡养协议,因此还建面积转到刘先生的户上,给他分配了一套面积为73.9㎡的新房。同时相关的款项也都结算了,刘先生也将剩余的房款领走了。”刘书记告诉记者。

针对赡养协议中标注的有两处旧房子,为什么当时签字的时候,村里没有告诉刘先生和刘月龙其中的一处房子是归村大队所有的呢?对此刘书记表示,在签赡养协议的时候,村里并没有考虑太多,“我们当时就觉得他们应该都清楚,刘月龙之前住的老房子是村里集资给买的,所有权也应当属于村里,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没想到现在因为这房子的事产生了分歧。”刘书记无奈的表示。

[责任编辑:尤丽娜]

标签:村里 房子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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