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住建厅:2万平以上保障房项目需全面执行“绿标”
2014年05月06日 17:31
来源:新民网
原标题:山东住建厅:2万平米以上保障房项目需全面执行“绿标” 新华房产5月6日青岛讯(记者 宫龙珠) 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标准
原标题:山东住建厅:2万平米以上保障房项目需全面执行“绿标”
新华房产5月6日青岛讯(记者 宫龙珠) 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标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范围,包括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在内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由政府投资集中兴建、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被纳入。
此外,政府机关办公建筑,以及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设施等由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建筑也都被划归入绿标执行范围。其中,保障房项目应当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和标准,按照《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试行)》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可认定为一星级绿色建筑。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有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并将有关成本纳入投资概预算;在进行项目设计发包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以及相关指标要求。依法应当招标的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将绿色建筑的相关要求列入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而为了强化重点环节监管,通知中重点指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开展施工图审查,并对相应技术指标进行把关。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未按照规定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的项目,不予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反之,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获得评价标识的项目,可根据国家、省及各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今年初,青岛市已出台《青岛市绿色建筑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到2015年末,25%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截止到截至2013年底,青岛已有24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其中,超过139万平方米的建筑达到一星、二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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