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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法院官网出现上海内容 市民:抄袭应本地化


来源:江淮晨报

原标题:蚌埠淮上区法院官网“民事诉讼指南”中出现涉及上海的内容 替换的内容为:“诉讼标的额150万元以下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额8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淮上区的民、商事案件。

原标题:蚌埠淮上区法院官网“民事诉讼指南”中出现涉及上海的内容

网页已存在四年,法院回应称,已及时更正错误,向市民致歉

方佳伟

“抄袭外地的材料,也应该本地化一下吧。”3月30日,有蚌埠市民反映,蚌埠淮上区人民法院官网上公布的民事诉讼指南中,受案范围竟然出现了“上海市的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案件”等字样。3月31日,淮上区人民法院回应称,这份发布于2010年3月的民事诉讼指南的确有误,已经立即改正,淮上区人民法院更就此事向市民表示了歉意。

市民:蚌埠法院受理上海的案件?

3月30日晚,蚌埠市民陈先生(化名)向本报反映,前几天无意间登录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时,发现该网站有个别内容疑似套用外地网站的情况。

在陈先生的指引下,记者登录该网站的“便民服务”版块后,在“诉讼指南”的子栏目中发现,其中一则发布于2010年3月15日的“民事诉讼指南”的确有些异样。

在这条指南的“我院受案范围”四条介绍内容中,出现了两条与上海市有关的内容。具体为:“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下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在上海市的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上海市的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案件。”

“淮上区的法院,如何受理上海市的案件呢?”陈先生猜测,或许是淮上区法院工作人员套用外地材料时,出现了上述错误。

回应:错误的确存在承认不妥

3月31日上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上了淮上区人民法院。该院政治处相关负责人经过核实后,回应称,市民反映的问题的确属实。该负责人介绍,这条发布于4年前的诉讼指南是该院当年去上海考察时带回的,该院工作人员参考该样本整理后发布在官网上。但由于工作人员校对修改时,没有修改彻底,便将上海市管辖的内容发布了出来。

该负责人表示,错误出现多年,该院也没有能够及时发现,存在这样的疏忽确实不妥,对官方网站出现的问题,淮上区人民法院向市民表示诚挚的歉意。问题出现后,为避免给市民带来更大不便,该院及时对放在办公楼内的诉讼指南纸质版进行审查,未发现上述错误。

进展:错误内容已经及时更正

针对市民指出的问题,淮上区人民法院及时安排负责信息发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纠正。该院还将在近期对网站的其他内容进行一次排查,若发现错误,将及时纠正。该负责人称,感谢市民和媒体对此提出批评指正,欢迎大家继续对该院工作予以关注和监督。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登录了淮上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记者发现之前“民事诉讼指南”中与上海市有关的内容已经被全部删除。替换的内容为:“诉讼标的额150万元以下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额8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淮上区的民、商事案件。”

记者注意到,淮上区人民法院还将与此事有关的回应,发布在了当地一家知名论坛,引起不少网友点赞。该院政治处负责人表示,会要求该院工作人员以后在发布信息时,更加认真核查,避免出现类似错误。 晨报记者  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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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太岭]

标签:官网 抄袭 民事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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