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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任山东省民政厅厅长 刘奇任省卫计委主任


来源:中国山东网

今天上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济南闭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和法规等。二○一二年四月九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刘奇的山东省立医院院长职务。

原标题:王浩任山东省民政厅厅长 刘奇任省卫计委主任(简历)

中国山东网3月28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济南闭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和法规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继民主持并讲话,副主任贾万志、尹慧敏、宋远方,秘书长翟鲁宁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会议经过表决,任命王浩为省民政厅厅长、刘奇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免去孙建功的省民政厅厅长职务。会议还任免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有关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职务。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委托,柏继民向王浩、刘奇颁发了任命书。他希望新任职的同志更加珍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履职,勤政为民,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努力在新的岗位上作出更大的成绩。

柏继民指出,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是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凝聚改革共识,明确改革任务,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对于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央关于今年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山东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柏继民强调,3月27日,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指导兰考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重要讲话,就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扎实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研究部署。要按照省委的部署安排,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大力学习弘扬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务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充分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到以总书记重要讲话为引领、遵循、指南、动力,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持续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大力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副省长张超超,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刘奇简历

1955年11月生,男,汉族,山东荣成人,中共党员。1979年8月,毕业于山东医学院医疗系,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73年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省肿瘤防治研究院人事科长。

1988年9月任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副院长;

1990年11月任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院长;

1999年8月任山东省医科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2003年10月任山东省卫生厅党组成员、省立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2004年06月任山东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立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2012年1月13日,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刘奇为山东省卫生厅厅长。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刘奇的山东省立医院院长职务。

2012年1月-2014年1月,任山东省卫生厅党组书记,省卫生厅厅长。

2014年1月,任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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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逯延津]

标签:刘奇 山东省卫生厅 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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