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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中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超2万亿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是指《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所规定的全部行业在报告期内生产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反映其生产过程中产出超过这一过程中间投入的价值。2013年为普查年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测算范围包括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所规定的全部行业中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原标题:统计局最新统计数据: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超2万亿

附注:

1.指标解释

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是指《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所规定的全部行业在报告期内生产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反映其生产过程中产出超过这一过程中间投入的价值。

2.测算标准和范围

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新标准,文化及相关产业行业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120个小类。

按行业类别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为文化制造业、文化批零业和文化服务业。按活动性质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为两部分:一是“文化产品的生产”,指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二是“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指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2013年为普查年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测算范围包括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所规定的全部行业中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由于2012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没有包括个体经营户,故2013年相关指标没有增速。

3.测算方法及数据来源

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方案》,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采用收入法进行测算。本次测算依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关资料进行。

4.数据修订

本文中的GDP即国内生产总值,使用的是依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调整后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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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增加值 文化产品 文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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