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法院选任80名人民陪审员 22日报名截止
2015年05月20日 08:57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侯嘉伟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芝罘区法院将选任80名人民陪审员。经芝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由芝罘区人民法院将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名单抄送芝罘区司法局,并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逐级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告。
原标题:芝罘区法院将选任80名人民陪审员 22日报名截止
胶东在线5月19日讯(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任泽英 刘国军)为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芝罘区法院将选任80名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主要有: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3周岁,不满70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2、不满50周岁的,需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满50周岁的,需具备高中(中专)文化程度;3、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开除过公职;4、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非执业律师;5、非其他法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6、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在芝罘区范围内。
人民陪审员按照严格的选任程序,可以由芝罘区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组织等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或自愿报名。报名时间为截止到5月22日,报名地点芝罘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电话6859087。
《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可到芝罘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领取,或登陆芝罘区人民法院网站ytzfqfy.sdcourt.gov.cn下载;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fqfy9014@126.com索取。芝罘区人民法院将对推荐或申请报名人员按照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开卷笔试。笔试的重点为法律常识、政治理论常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等知识。芝罘区法院将根据增选名额和考试成绩,初步确立候选人。
人民陪审员人选确定后,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民陪审员人选报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对经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芝罘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芝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经芝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由芝罘区人民法院将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名单抄送芝罘区司法局,并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逐级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经任命后,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后,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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