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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事局签发辖区首本个人申办海员证


来源:齐鲁网

从3月1日起,国际航线海船船员,港澳台航线船员以及国际河流段航线船员可个人申报海员证。3月2日星期一刚上班,来自威海市的异地船员宋志松提交了个人申报海员证申请,烟台海事局当天上午就给宋志松签发了烟台辖区首本个人申报的海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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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烟台海事局签发辖区首本个人申办海员证

烟台齐鲁网3月3日讯(通讯员 郝光亮)从3月1日起,国际航线海船船员,港澳台航线船员以及国际河流段航线船员可个人申报海员证。3月2日星期一刚上班,来自威海市的异地船员宋志松提交了个人申报海员证申请,烟台海事局当天上午就给宋志松签发了烟台辖区首本个人申报的海员证。

根据2014年12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的《关于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的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国际航线海船船员,港澳台航线船员以及国际河流段航线船员,个人可向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授权的任一海员证签发机关申办海员证;也可由船员本人委托海员外派机构、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及海员证申办单位代为申办。

据介绍,海员证具有护照性质,是中国籍船员在境外表明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的证件。我国有60万海员,以往,海员证一直参照公务护照的管理模式,由海员所属单位申办和注销。这种模式下,公司是海员证申办和使用管理的主体,船员处于被动地位。实施个人申办海员证,一方面将有利于促进船员正常流动和船员劳务市场健康发展,助力我国船员走向世界;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船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海上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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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海员证 海事局 构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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