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2015法院工作围绕一主题四"变"四"不变"
2015年02月28日 17:23
来源:齐鲁网 作者:卢伟霞
28日上午,烟台2015年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召开,会议对2014年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传达了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研究安排2015年工作任务。
会议现场
原标题:烟台2015全市法院工作:围绕一主题四"变"四"不变"
烟台齐鲁网2月28日讯(记者 卢伟霞)28日上午,烟台2015年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召开,会议对2014年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传达了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研究安排2015年工作任务。尹佐海院长作出讲话。
尹佐海院长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法院进一步转变作风、推进改革、落实公正严格司法的重要一年。烟台市委出台意见对全面推进法治烟台建设作出具体部署,烟台将依法被赋予地方立法权,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将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法院工作增添了新内容。
会上,尹佐海院长提出,2015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围绕一个主题、坚持四个不变、实现四个转变”,主动把握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一个主题”,就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坚持四个不变”,就是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不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变,坚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不变,坚持从严治院基本要求不变;“实现四个转变”,就是实现司法职能向引领社会公正转变、实现司法为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实现审判工作向更加严格规范转变、实现自身建设向内涵式发展模式转变。
明年一月份,全省四项改革试点将全面推开,为此尹佐海院长要求全市法院充分预估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改革准备,对接好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确保实现平稳过渡、顺利推进。要求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市法院分管业务的副院长和庭长、副庭长必须全部回归办案一线,中院分管业务的副院长办案数不低于所分管部门庭长平均办案数的一半,庭长不低于所在部门平均数的一半,副庭长不低于所在部门平均数;基层法院要在确保“三个不低于”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明确本院院庭长办案数量,逐年提高办案指标,要为改革“领好路”、“开好路”、 “铺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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