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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对市直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


来源:胶东在线

经烟台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从7月中旬开始,市纪委将分批对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第一批巡察市经信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8个部门。

原标题:烟台将对首批8个市直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

胶东在线7月17日讯(通讯员 史伟斑)  经烟台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从7月中旬开始,市纪委将分批对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第一批巡察市经信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8个部门。

7月17日上午,2015年第一批市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朱秀香出席会议并讲话。她指出,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查找违反纪律的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推动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巡察的重点对象是: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相对集中、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巡察的重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遵守政治纪律情况、遵守组织纪律情况、遵守财经纪律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情况、遵守生活纪律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履职尽责和勤政情况、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或市委、市纪委要求巡察的事项等9个方面。根据被巡察部门单位实际和掌握的问题线索,还可以针对一件事、一个人、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进行重点巡察,重要问题可向基层延伸调查。她强调,对巡察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形成专题报告,由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分类处置。对被巡察部门存在的主要工作问题、部门确定的整改方案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强化社会监督,增强监督实效。要把巡察结果纳入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向相关部门单位通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党风廉政建设 部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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