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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放宽提取公积金租房条件


来源:胶东在线

原标题:烟台放宽提取公积金租房条件单身可提6000元 胶东在线7月5日消息为了给租赁住房居住的无房职工家庭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和更多的资金支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简化提取材料,放宽租房提取住房

原标题:烟台放宽提取公积金租房条件单身可提6000元

胶东在线7月5日消息为了给租赁住房居住的无房职工家庭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和更多的资金支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简化提取材料,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收管理科副科长姜艳艳介绍说,从7月1日开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三个方面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取消了我们以前的规定,就是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15%的条件限制,不需要职工再提供家庭收入证明材料,也不需要到地税部门去开具房租的完税发票,这三个取消条件。”姜艳艳说。

政策调整之后,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并且在本市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公管房或者单位职工宿舍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承租本市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并且不得超过年度提取限额。姜艳艳说:“提取限额已婚的夫妻双方年提取限额是12000元,单身职工是6000。如果职工提供的申请资料齐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及时办理,如果需要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姜艳艳表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调查,防范骗提套取行为。“对于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或者是编造虚假租赁等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我们除了向职工的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以外,同时根据相关的规定,冻结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取消他三年内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资格,包括提取和贷款,对于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会依法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姜艳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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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藏亚楠]

标签:公积金 条件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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