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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学车收费出新规 驾校不得随意扣钱


来源:胶东在线

学车收费历来是投诉的热点,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收费行为,烟台出台新规,学员中途退学、考试不合格需要复训等驾校不得随便扣钱。”  根据《规范》要求,学员考试不合格需要复训的,其收费按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的80%计收,凭学员计时IC卡记载的学时据实结算费用,同时建立培训记录以备检查。

原标题:烟台:学车收费出新规 驾校不得随意扣钱

胶东在线7月4日讯 学车收费历来是投诉的热点,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收费行为,烟台出台新规,学员中途退学、考试不合格需要复训等驾校不得随便扣钱。

针对一些驾校存在不按照规定培训学员课时、拒绝退还培训费用等情况,烟台市出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收费规范》,驾校、学员须签定《驾校培训服务收费协议》,学员中途退学,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后如数退还,不得以违约为借口扣除费用。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检查二科科长张士林说:“在招收学员的时候,约定扣除标准和内容,没有约定的不得扣除。”

根据《规范》要求,学员考试不合格需要复训的,其收费按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的80%计收,凭学员计时IC卡记载的学时据实结算费用,同时建立培训记录以备检查。培训机构开展特需培训服务,必须由学员自愿签订《特需服务协议》,未签订《特需服务协议》加价收费的,一律视为强制服务并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咱们要求学校要以IC卡为标准,记载的实际学时,据实结算,双方签字共同确认学时。如果学员举报,我们核实以后,把多收的学费退还学员本人。”张士林说。

同时,《规范》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收取学员押金和其它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学员 学车 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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